2015年河北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长城网12月10日讯(记者 解娜娜)为贯彻落实《2015年河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工作要点》,重点解决好当前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虚假宣传等问题,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展开的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历时5个月,于11月底结束。 清理整顿5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河北省食药监局专门下发了《2015年河北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内容、进度要求、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将宣称美白、祛斑类产品、染发类产品、祛痘/抗粉刺类产品、育发类产品、防晒类产品等5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作为重点产品,以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备案号)、违规标识和虚假夸大宣传的产品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同时结合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产品的查处,对我省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全面深入的清理整顿。 此外,一些市县注重借助媒体力量,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有关化妆品法规、规范和标准,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舆论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单位及违法产品,在当地媒体上进行曝光,威慑非法经营、引导守法经营,增强了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 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分三次对12个批次的国家和省级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进行了清查,对违法经营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各市县也查处了一系列的化妆品违法案件。廊坊市香河县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三河市局应急处理了“网上部分媒体报道北京周边部分县区和河北燕郊等地大量仿真度高、价格低廉的假冒日用品充斥市场”的事件,对涉事化妆品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唐山市局结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进一步探索建立对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唐山市化妆品经营单位(个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档案、供货商档案、生产记录档案、产品档案,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强化违法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共查处化妆品案件59起,涉及物品总值3.08万元,罚没款合计9.22万元。玉田县的化妆品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范、统一、落实到位,省局在玉田召开了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他们的作法。保定市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保化处、办公室和食品保化监督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化妆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宣传报道组,确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工作过程突出“四抓”、上下联动,加大案件查处的力度,全市统一组织集中查处了使用“海娜花”等案件;同时,在全市各县普及开展化妆品快检工作,丰富了化妆品监督手段。 河北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专项整顿,有力地打击了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使全省化妆品市场得到了净化,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行为得到了规范。 |
关键词:河北省食药监局,化妆品,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