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全市法院审结食品安全案件11件生效判决16人
长城网廊坊12月10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马聪文)12月10日,记者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廊坊全市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1件,生效判决人数16人。 近年来,为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全市两级法院积极配合廊坊市、县两级关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履行职责,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加强审判监督指导,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一方社会治安的稳定,今后,全市法院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法律,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采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以及集中普法宣传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法,动员、引导全社会的力量关注食品安全,共同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而努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针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共同提高办质量;加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宣传工作,公开审判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增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共同为减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而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关键词:廊坊,法院,食品安全 |
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