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补偿额增加到50万元
长城网唐山12月17日讯(刘亚会 李香云 张金富 记者 邢丁)日前,《迁安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已经正式出台,补偿包括一般诊疗费补偿、门诊统筹补偿、门诊特殊慢病补偿、普通住院补偿、住院分娩补偿、特殊重大疾病补偿、大病补充补偿和意外伤害保险补偿。 相对2015年补偿方案有了较大调整,城乡居民将得到更多实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门诊统筹补偿由上年的50%提高到60%,最高每人每年补偿额由上年的150元增加到180元,家庭内部可以通用。二是唐山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点由上年的1800元降至1500元;省级医院起付点由上年的2500元降至1500元;省外起付点由上年的3000元降至2500元,补偿比例由上年的45%提高到55%。三是门诊统筹补偿+普通住院补偿+住院分娩补偿+重大疾病中尿毒症透析补偿+门诊特殊慢病补偿最高补偿额由上年的12万元增加到15万元。大病补充补偿最高限额由上年的30万元增加到35万元。合计最高补偿额由上年的42万元增加到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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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