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不是万能的,还应兼顾旅客权益
导语:今后,游客在首都机场发生不文明行为影响机场安全,将会被首都机场安保部门和旅游部门同时记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可能直接影响出行。据北京市旅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记录对游客自身是会带来影响的,如果情节恶劣,他会在组团出游、旅店住宿甚至是银行贷款、工商登记等方面受到限制”。 “黑名单”机制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当许多人对“黑名单”寄予厚望,实则更该重申一个事实,那就是“黑名单”机制绝非万能。这突出表现在,其“排斥效应”往往只局限于特定领域,而无法充分外溢……工商、金融等行业,更多只是看重客户的资信情况、失信记录等,而不会太在乎其是否被列入了所谓的“不文明黑名单”。就此而言,上了首都机场黑名单“甚至影响贷款、登记”一说,多半是有些想当然了。 怎样的黑名单,才是有意义的?就现实来看,其至少要符合几点前提。首先,黑名单必须与切实的“附加惩戒”相挂钩。比如说“食品企业黑名单”,意味着相关厂商从此禁入,这才是真正有效的;除此以外,“黑名单”还需要有一套执行联动机制兜底。如若不然,单一领域甚至是单一机构的“拉黑”,很容易就让“被拉黑者”找到替代方案。这一局面,显然有悖于初衷。 兼顾旅客权益,不要“误伤” 应有游客视角 机场撒泼的确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对其给予必要的惩戒实属必要。但不能忽视的是,人的行为习惯本就是一个不断规范的过程。我们在建立此类“黑名单”时,是不是也要给他们留有改正的机会?比如给这种黑名单设立时效,适时把一些“拉黑”了的游客再拉白,让人看到制度的劝勉诚意。此外,比之游客“机场撒泼”,机场某些工作人员的行为也难说文明,比如野蛮装卸行李等,由此而引发的口水冲突,是不是也要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文明要求? 总的来说,机场撒泼将进黑名单有利于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但执行规矩的毕竟还是人,特别是对赶赴机场的游客而言,与机场本就有利益牵连。只有机场、旅游部门、旅客之间更多一些理解和沟通,让此类“黑名单”的建立更加公开、公正,其所期待的规范作用,才可能变为现实。 在旅客与机场、航空公司之间实现平等对话 就现实中来看,旅客有时缺乏理智、情绪激动,导火索却在于机场、航空公司一方。比如说,常坐飞机的旅客都知道,飞机常常会因为天气、人为等原因导致出现航班延误、取消等现象。那么,面对这种情形,旅客必然会心急如焚,甚至会向相关部门及人员讨要说法。而在沟通协调过程中,一旦机场、航空公司方面的处理方式让旅客难以接受,则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而且如果旅客再投诉无门,索赔不能,就极有可能迫使旅客采取更加极端的行为。 既然如此,当旅客不文明行为只是因为缺乏维权渠道,从而在无奈中做出的举动,惩罚的板子就不应该只是打向旅客。对于不文明的旅客,相关部门可以“拉黑”,而对于某些服务态度恶劣的航空公司和机场又有谁来“拉黑”呢?从这个方面而言,将不文明旅客“拉黑”,首要前提则在于航空公司和机场的服务不缺位,而旅客的权利救济平台和渠道也足够通畅。如果只是片面强化旅客的责任,难免让人感觉机场、航空公司有“店大欺客”的嫌疑,而旅客权益则会受到更大的漠视和伤害。 设置不文明旅客“黑名单”,确实是减少或杜绝旅客不文明行为的有效方式,有助于维护航空秩序安全。不过,制度规定的推广和应用,还应该兼顾旅客权益,在旅客与机场、航空公司之间实现平等对话,不要对旅客造成不必要的“误伤”。 惩戒之网不妨撒得更大一些 让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寸步难行,应该成为社会共识,也应该成为全社会努力的方向。一个社会只有建立起支撑起文明行为的完善体系,不文明行为才会渐行渐远,文明才会蔚然成风。从这一点出发,治现机场“撒野”,惩戒之网不妨撒得更大一些,也许就会收到更好的效果。这里,不妨借鉴惩戒信用“老赖”的做法,法院、公安、工商、银行和铁路等诸多部门建立起了惩戒“老赖”的包围圈,迫使一些“老赖”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要求把自己从“黑名单”删除。 或许,“霸机”等行为未必如“老赖”们那么恶劣,但是其所造成的影响却往往与飞行安全相关。就那位教授大闹航班的事件而言,直接造成了3名警员受伤。而一些私自打开舱门,打开舷窗等行为,更是让人心生寒意,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可估量,可一旦生命因此消失,无法估量,也无法挽回。 首都机场安保部门和旅游部门合作,同时记录游客不文明行为,当属部门合作的必要之举。期待更多的部门介入合作,建立起对“影响机场安全的不文明行为”的包围圈,让惩戒之网撒得更大一些,文明才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据北京青年报、长沙晚报、华西都市报、红网等) |
关键词:首都机场,黑名单,不文明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