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民“融资难” 河北6县承包耕地可抵押贷款啦
导语: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包括我省玉田县、邱县、张北县、平乡县、威县、饶阳县在内的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资料图 232个试点县(市、区)允许以耕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决定指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这意味着中国将在上述地区分别开展以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试点。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 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 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 决定明确指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防范各种风险,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自愿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金融机构要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资料图 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试点地区将结合实际,采取利息补贴、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利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建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人民银行、银监会将会同相关单位,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以及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 调整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互联网加速抢滩农村金融 伴随着“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推进,传统的分散经营逐步转变为集约规模化生产,农场主将面临急剧扩大生产的局面,这就迫切需要大量资金。“农户融资难”一直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痛点,未来谁能够切实解决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谁就能迅速打开和抢占农村金融市场。 而市场嗅觉敏锐者,已经看到了农村金融这个万亿级的“大蛋糕”。今年以来,互联网巨头阿里、京东纷纷布局农村金融市场,而具有农业上市公司背景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农发贷“,已抢先切入国内农资消费,布局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目前,农发贷平台上线不到10个月,线上理财用户已超过26万,借款项目遍布全国主要农作物产区,借贷总额超过16亿元,惠及经销商近500家、优质种植户3000余家,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农资消费和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农发贷的创新模式在于,依托于互联网金融工具,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的“农资消费金融服务”,为农资经销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在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的同时,还帮助农户实现规模化生产、减少用肥用药污染、保障食品安全,让投资者分享现代农业发展的红利。 随着“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的落地,将鼓励更多的创新金融切入到“三农”融资。未来,农业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将城市的理财资金高效运用到农业生产环节,更加有效地破解农户融资成本高、周期长、渠道少的融资困局。 (据河北日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网综合) |
关键词:抵押贷款,农民,融资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