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将于明年施行
《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高琳哲 摄 长城网12月29日讯(记者 赵晓慧 实习记者 高琳哲)12月29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在石家庄举办《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5年11月4日,河北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11月12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第5号令的形式,由省长张庆伟签发,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出台《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目的是要通过法治手段推动和引领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解决各机关单位间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资源不共享、信息数据不匹配、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等问题,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省直各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高琳哲 摄 宣贯培训会上,河北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介绍了《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省工商局和廊坊市工信局领导就本地、本系统如何贯彻《规定》作典型发言,河北行政学院教授刘湖平作了《规定》贯彻实施的法律培训讲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还就近期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工作从以下几方面作了安排部署,一是制定《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建设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三是启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四是开展一系列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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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