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养老模式,纾解“毒保姆”焦虑还需对症下药
导语:广州“毒保姆”事件继续发酵!连日来,保姆何天带涉嫌杀害7旬老人案震惊全城。有读者联想到亲人的离奇过世经历,怀疑也是其所为,遂向媒体报料,不期然牵出另一桩毒保姆案。 “保姆问题”不是小事,社会焦虑不可漠视 仅仅为了早拿几千元工钱,就杀害风烛残年的老人,如此残忍和丧尽天良实令人毛骨悚然。更可怕的是,当雇主把对保姆强调“不够一月,也要收一月钱”的疑问告之中介时,竟未引起丝毫警惕。甚至中介明知该保姆受雇后,老人接连很快离世,竟仍不以为异,只觉得是“经常‘执死鸡’(粤语意为捡便宜)”。这样的中介服务,到底是无知还是太不负责任? 然而,公众的焦虑还在更广的层面,那就是自己老了怎么办?随着社会老龄化,几乎每个家庭都面临保姆问题。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老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如住老年公寓、养老院等,而且服务是规范化的,子女无需担忧。但在中国,且不说缺乏专业的终老服务,即使有养老院也是公办的住不进(排队),民办的住不起(太贵),请保姆几乎是最现实最无奈的选择。 只是,到哪儿找保姆,尤其是好保姆呢?显然,像目前家政业这种原始的就业管理模式,恐怕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从业者。那么,能否以政府服务为从业者提供保障和归属感,组织专业化的家政公司,从而为社会提供规范化的保姆服务呢? “毒保姆案”固然暴露出家政业的乱象,但背后则是整个社会家政服务的粗糙与缺位,是政府公共养老服务的严重不足。据悉,广州今年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将逾140万,加上投奔子女家而不在籍的老人,这一数字或将突破200万,其对应的保姆服务需求无疑十分巨大。 “保姆问题”看似家庭小事,但却是最牵动人心也最能体现社会温暖的民生大事,对此,政府不能再漠然视之。 “毒保姆”案暴露的岂止是家政乱象 死亡证明形同虚设 现在,一名社区卫生所的医生就有资格上门出具死亡证明,别说理论上买通他(她)就可将尸体合法火化,消灭作案证据。很多社区医生,事实上也没有能力准确判断死者的死因,往往就按家属或保姆的说法,认定死者系老死或病死了。毕竟,死亡鉴定是较为专业的学问,社区医生即使在治疗疾病上有足够的经验与水平,但毕竟不是法医,由其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信度自然令人怀疑。 当然,所有在家中或医院死亡的人,都让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并不现实。但至少,社区卫生所或医院医生出具的死亡证明,应有两名以上医生签字,且最好来自不同医院。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社区医生的培训,专门请法医给他们介绍死因鉴定的经验,尤其是一些较为隐蔽的作案手法,以免社区医生因经验不足,无法准确判定死因。相关的仪器设备也要配备到位,别只让医生凭经验判断。殡仪馆、火葬场也要有法医专业毕业的医生驻点,逐一检查送来的尸体。医生错误出具死亡证明的,要追究其与所服务机构的责任,这才能提高责任心,防止死亡证明形同虚设。 死因鉴定结果准确,不仅能揭发罪案,对潜在的犯罪分子也是有力的震慑。犯罪的风险与成本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犯罪率。打击和预防犯罪,光靠宣传和执法还远远不够,还须从各个方面弥补漏洞,扎牢“天网”,才能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养老模式面临困境 “毒保姆”案暴露的不只是家政乱象,其背后是我国养老模式面临的困境。尤其是现在我国“4-2-1”家庭结构日渐普遍的情况下,居家养老作为大多数人选择的养老方式,面临着不少现实问题。这恐怕需要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并积极推动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体系。 应该看到,“毒保姆”案之所以发生,根本上还是因为,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尤其是居家养老服务主要还是依靠市场供给,一旦监管跟不上,在趋利动机驱使下,“毒保姆”就有了可乘之机。 不少发达国家,类似老人照护的家政服务,政府是可以提供养老服务的。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向社会购买养老服务。去年,财政部曾下发过《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另外可以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美国拥有目前世界最大的非营利性质的老年照顾机构“居家养老院”。在美国50个州有5000个社区分支机构,拥有美国最庞大的义工队伍,每天都有80万至120万名义工将100多万份热饭热菜送到行动困难或者无法自己解决膳食问题的老人家中。在中国,不乏愿意热心参与老人照护的爱心人士,但很多人却找不到参与的机会。 政府提供养老公共服务,公益组织的义工参与老人的日常照顾,这样就可以降低一些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毒保姆”案,是老人权益保护之殇,痛定思痛,我们推动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变革,才是老人之福,社会之福。 驱除“毒保姆”雾霾还需多方发力 不妨设置担保人制 设置“保姆担保人”的初衷,不仅在于打消雇主的安全顾虑,也是为了给家政企业戴上“紧箍”,倒逼家政企业从源头上加强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如果家政企业敷衍塞责,对前来应聘保姆的人员不进行相应的筛选、培训和考核,不可避免会导致保姆从业人员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许多人都存在着一种刻板印象,即家政行业没有门槛。愿意从事这个职业的,大都是年龄偏大、受教育水平偏低的中老年女性。事实上,伴随着社会变迁,人们对家政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保姆成为一个需要专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的职业。 这边厢,保姆不愁找工作,工资又高;那边厢,公众却难以找到足够托付信任的载体,“好保姆”难求。一些人不得不利用熟人社会网络的强大力量,从老家的亲戚、老乡网络中寻找“知根知底”的保姆。由此观之,家政行业专业化已经“等不及”“伤不起”;如果任其“野蛮生长”,难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保姆担保人”只是一个开始,行业规范化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势在必行 国务院办公厅曾于2010年发布《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根据该文件,家庭服务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部门。虽然家政行业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但却没有相对应的监管部门。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记者联系了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妇联后,它们均表示不是家政行业的主管部门,并不负责监管家政市场。 保姆市场需求量如此之大,又关系着城市每个家庭的神经,但保姆从业资格及健康等方面的监管又仅仅依靠家政行业的自我审核,这种状态的存在如果不改观,很难从根本上确保“毒保姆”事件不再发生。由于不规范、不专业,缺乏有效的监管,保姆行业也就成了文化素质低、入职门槛低、被人瞧不起的低端行业,很难与当下城市家庭需求相匹配。 政府部门是时候该出手了,必须对当下乱象丛生的家政行业进行规范,加强监管力度,从卡控家政行业准入机制开始,明确家政服务机构的责权力,更要在培育符合城市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有文化、专业化保姆群体方面下功夫。 而我们的民众呢,不能因为出现“毒保姆”事件,就对整个保姆群体产生看法,用带色的眼光看待她们,更不能因此点燃社会的信任危机,毕竟生活还得继续,生活还得往前看。 (据新京报、羊城晚报、新华日报、荆楚网等) |
关键词:毒保姆,家政业,养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