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早日康复”纸条暖暖哒 情与法的完美结合
导语:潘先生到沈阳儿童医院照顾正在住院的孩子,因为医院内已经没有多余的车位,潘先生将车停在医院正门路旁。在当天上午第一次被罚后,他下午换了个地方又一次违停,并给交警留下一张字条:“孩子住院,停车场没有位置了,没办法停到这里,请不要贴我,碍事我就移车……”给他贴第一张罚单的交警看到后,选择不再对潘先生贴罚单,还写上“祝早日康复,以后尽量按位停车”的字条,落款为“皇姑大队宣”。 交警给违章停车人的纸条隐含温暖 在交通安全法中,对于处罚的条款,其实是有着民警主观判断的空间设置的。这个空间,就是给予社会的一种人性化空间。但是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掌握在执法人员手上的空间,并没有、或者说很少有机会落到普通社会群体的身上。很幸运,潘先生遇到的是一位既尺度分明、又心底柔软的交警。穆魁海用心底的柔软,温暖了这位儿病心急的父亲,继而温暖了更多的围观者。这表明,执法人员对于普通人群给予的哪怕一丝丝善意,人们都会给出几何式增长的敬意回报。 当下中国,很多人觉得警民关系难处,包括城管部门在内的各种执法冲突难断。其实发生在沈阳街头的这一幕,以及由此带来的这个冬季难得的一袭暖意,对于所有的执法部门来说,都是有着启示意义的。法律无情,但法律留给执法人员的宽量空间,却是可以充满人性的。只要这个人性的空间,不是成为执法人员手中用以人情的空间,那么,执法与被执法两者之间,就有很多可以执手的空间、温暖的空间。 “最暖心字条”是情与法的完美结合 让违章者感受法律温情的一面 我们在赞美执法者铁面无私的时候,也应该赞美另一类执法者,他们能够怀着对广大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他们用他们的正能量感动着每一个人,他们的人性化执法更好地体现法律公平和正义的情感,使群众真正领会法律公平关怀的真谛,将法律深含的真情普撒人间,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也让老百姓受到教育,感受到法律柔情的一面,这是难得可贵的。 其实,法律的最高境界不是无情却是情与法的完美结合,从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到现在“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法律无一不承载着立法者的情感和人性的温暖;从民诉的证明责任倒置,到刑诉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法律体现的恰恰是人文关怀和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但愿执法者能够从“最暖心字条”中明白:“人有情法亦有情”,将情与法的完美结合在一起,在执法者中能够让大众感受到更多正能量,这无论对社会法治建设,还是对社会的和谐发展,都是有助力作用的。 将依法执法与以情执法相结合 依法执法无疑正确,但法律是死规定,执行法律的是活生生的人。人有七情六欲,在执法过程中多一点人文情怀,不仅无损执法者的形象,相反会给执法者加分。不是吗?这位给违停车主“贴条儿”的交警,就受到了广大网友“一边倒”点赞:“有人情味的警察最可爱!”“字写得漂亮,事做得更漂亮!” 当然,把法律甩在一边不管,完全依靠感情执法肯定大错特错。依法执法是前提和基础,以情执法只是辅助手段。全面推行依法治国,都要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执法者在执法时理应将依法执法与以情执法相结合。 人们常说:法不容情。执法者往往会在情与法之间徘徊和犹豫。其实,做事讲究轻重缓急,执法也要权衡利弊。在很多情况下,法律和情理并不是互相对立、有你无我的,而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这位“贴条儿”交警,为啥没人说他胡乱执法,而是被称“最可爱”,确实值得执法者深思和反思。 人性化执法不能违背法律原则 执法人员人性化执法,这是民众所乐于见到的事情,但人性化执法,也不能背离法治原则,不能有违法治精神,否则这种看似温馨、温情的“人性化”,其实是在粗暴践踏法律底线。 另外,这一事件也透露出现在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区域,如医院等场所,我也曾有过这种经历,送父亲去长沙的湘雅医院看病,去得再早,医院停车场都已停满,很多时候,只好将车停在湘江边,步行几里地去医院。这是城市拥堵的一个表现,这就需要提倡乘坐公交出行,增加停车位、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规划等等,同时,严厉惩治乱停车也能缓解停车难问题。 交警依法执法,加强交通文明宣传,这才是份内之责。人性化执法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而不能逾越法律边界,不能将公共安全出卖,也别将公权力当滥施同情心的工具,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据钱江晚报、北京晨报、南海网、红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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