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福利也是不作为【长城时评】
●汪金友 在北京的公交车上,听到两个小伙子对话。一个问:“你们单位发奖金了吗?”另一个回答:“没有。”“发福利了吗?”“没有。”“什么也没发?”“什么都没发。”问的小伙子不相信:“骗我吧,你们国有企业,过年什么福利都不发?”另一个小伙子有点急:“我骗你干什么?我们领导说了,现在反腐败,中央有八项规定,一毛钱的东西都不能发。”问的小伙长叹一声:“唉,我们单位也是,反腐败反到了咱们头上……” 我在一边听了,也有些同情。如果单位发点水果、饮料、猪肉、鸡蛋之类的过年福利,拿回家去,让老婆看一看,让父母尝一尝,和亲戚朋友说一说,多有面子!人们真正需要的,不是这些物品,而是这份温暖和关爱。没有了福利,就可能产生一种被冷落和漠视的感觉。 逢年过节给单位职工发福利,不是没有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2015年12月26日新华网) 全国总工会也曾几度发文,要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并解释说:“逢年过节”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有的省市规定1000元以下,也有的省市规定400元以下。(2015年1月11日《工人日报》) 既然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总工会都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单位“一毛不拔”?我们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农村有一句俗语,“炒豆大家吃,炸锅自己的”。炒了一锅豆子,分给大家吃,可那个锅要是炸了,就要自己花钱去买。所以便有一些聪明的领导者,不干这样的“傻事”。我什么豆子也不炒,什么福利也不发,就什么锅都不会炸。 其二是有意释放不满情绪。有一些领导干部,自己本身不太干净,所以对当前的反腐和整治“四风”有抵触情绪,但又不便直接说出来,于是就借题发挥,说是上边反腐败,有规定,一律不让发福利。其实,反腐败和发福利,完全是两会事,没有任何的影响。 其三是因为无利而不为。以前滥发福利的时候,常常是单位有100个人,福利品却要准备200份。一些领导借给本单位职工发福利之际,给上边领导送,给周围朋友送,借以打通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关系。现在不敢往外送了,也就没兴趣给职工发了。 其四是工会经费被挪用了。可能领导请客花了,也可能单位开会用了,反正是没有钱了。所以有些单位,一年到头,一分钱的职工福利都没有。全国总工会的通知中说的非常明确,工会经费,只能用于职工,既可以给职工发福利,也可以组织职工看电影和春游等。 我们反腐败的最终目的,就是让社会更公平,让人民更幸福。职工福利只能越来越多,不能越来越少。这一边,一天到晚说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那一边,却什么节日福利都没有。看似是安全了、清净了,但却会把人们的心搞凉了。 该发的福利不发,也是一种不作为。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明辨是非,勇于担当。该明辨的不明辨,该担当的不担当,就不如回家去卖红薯。 |
关键词:奖金,福利,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