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健康撑起“保护伞” 石市新农合再推惠民举措
导语:2016年,石家庄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享受的住院补偿额度提高到创纪录的50万元。在此基础上,卫生计生部门推出系列惠民举措,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 石家庄新农合推出系列惠民举措 新农合报销额度提高住院补偿最高享50万元 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报销额度继续提高,全市参合农民有望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费用补偿。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名参合农民每年2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 今年,我市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同时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住院补偿比例也提高10个百分点;基本药物和中药不得重复提高补偿比例。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不得超过9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不得超过90%。 新生儿可随父母享受待遇 计划内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计算。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缴补助资金。 起付线费用扣除再惠民 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再次住院的,应再次扣除起付线费用。但恶性肿瘤、脑瘫、终末期肾病需要多次住院连续治疗的,年内仅扣除一次其就诊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参合农村居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 转诊惠民政策 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对未按照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可降低补偿比例10%。 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再补助500元 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在国家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的基础上,新农合再按每例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总费用不足800元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偿。依法取得生育证的单胎剖宫产按每例1500元标准补偿;双胎及以上剖宫产、乙肝病毒阳性生产按一般住院对待。 符合“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条件的参合人员补助500元 符合我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条件的参合人员,在省卫计委确定的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复明手术的,新农合按每例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符合救治标准的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每例1300元标准补偿。 石家庄新农合惠民十年成效显著 石家庄从2005年起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7年推广到全部农村县(市)。9年来,新农合筹资水平逐步提升。最初每参合农民年筹资额只有50元,到2015年,每参合农民筹资额提高到49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政府补贴380元。随着筹资额的增加,我市新农合补偿范围不断扩大,补偿标准逐年提高。2015年每参合农民最高可获住院补偿额度提高到40万元,全市共有563.72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7.8%。统计数据显示,前十个月全市累计补偿参合农民1492.08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8.21亿元。 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是我市全面开展新农合的第十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6年新农合筹资额度将继续提高。其中个人缴费从110元增至150元,财政补贴也要相应增加。2016年卫生计生部门将根据筹资额度和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修改补偿方案,争取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 相关新闻 河北: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150元 河北日前出台《河北省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据悉,2016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由2015年的490元提高到2016年的5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10元,农民个人缴费150元。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15万元。 河北有20多县市、区2016年底实现两保合一 《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河北省正式启动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合二为一”,实现并轨。到2016年底全省至少有20多个县(市、区)将实现“两保合一”。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享受待遇,全省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 (据石家庄日报、河北日报、燕赵晚报等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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