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交警核发“春检证” 需接受“三清一教育”
长城网唐山1月20日讯(记者 邢丁)日前,记者从唐山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做好“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即日起,唐山市交警部门根据上级部署,针对唐山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开展“春检”工作,并核发“春检”标识。 当天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携黄色的“春检”标识来到客运西站,对客运车辆展开“春检”工作。其间,民警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车辆驾驶人信息、车辆安全设施,并敦促运输企业对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民警对符合“春检”标识发放条件的车辆,将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核查无误的,免费发放张贴“春检”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敦促整改。记者看到,一位驾驶人领取“春检”标识后,按规定将该证粘贴在车辆风挡左上角。 记者从交警八大队了解到,此次“春检”工作主要针对唐山市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需持车辆、驾驶人相关证明到车辆所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进行申领。 凡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在申领前均需按照规定接受“三清一教育”,即“清”车辆违法记录,交警部门逐一核查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对所有发放车辆,做到违法信息记录清零;“清”车辆驾驶人信息,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审验和违法记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制度和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降级制度。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辞退或调整其驾驶岗位;“清”车辆安全设施,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检查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同时对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查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对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除检查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外,还要检查是否存在改装等违法行为;“教育”车辆驾驶人,敦促运输企业对其所属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办理“春检”标识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由民警对其进行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宣传品,将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告知驾驶人,提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在“春检”工作中,交警部门将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剔除源头隐患,确保参加春运车辆车况良好、驾驶人状态良好。同时,交警部门加强客运驾驶人排查清理,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年内有两次以上超员20%或超速50%以上的,一律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岗位,不得参加 春运。督促企业开展定线认路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旅游包车驾驶人,实地查勘、提前熟悉运营线路及眼线路况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表示,唐山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只有申领“春检”标识后,才可以参加春运。对于参加春运车辆,交警部门将在路面执法过程中重点予以检查。 |
关键词:交警,春检证,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