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石家庄企业离退休人员2月养老金提前发放
导语:从2016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960多万城乡老人将直接受益。在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让企业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石家庄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将提前领到2月份养老金。 石家庄:企业离退休人员2月份养老金提前发放 记者了解到,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于2月5日起发放,石家庄本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到银行领取养老金。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也将于2月5日前发放到养老金账户上。 据悉,今年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将进一步扩大养老、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加大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扩面力度,努力把应纳入社会保险的各类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企业养老保险继续以人才代理机构、建筑、物流、餐饮、小微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作为扩面重点,加快实现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加强宣传,改进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主动参保、续保、提高缴费档次,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我市还将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规定足额发放,确保企业工伤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督导各县(市)区按时按规定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此外,在春节到来之际,为让企业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市社保局还准备了节日慰问品,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特别是对那些生活不便、生活困难、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进行上门慰问,慰问人员将达到11200余人。 河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58.5万人 2015年,河北省不断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创新,兜住社会保障底线,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权益。这一年,河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320.46万人,比年初增加58.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0万人,参保率达98.6%。这是从1月18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五项社保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河北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29.4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河北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702万人,比年初增加4.48万人;失业保险方面:河北省参加城镇失业保险510.98万人,比年初增加2.25万人;工伤保险方面:河北省参加工伤保险809.72万人,比年初增加31.05万人;生育保险方面:河北省参加生育保险710万人,比年初增加25.98万人。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第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10%,月人均达到2280元,继续保持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00元左右,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580元-860元调整为650元-930元,月实际平均发放水平达到863元。 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河北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始试运行,基本实现省内持卡门诊就医、药店购药和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在全省推开,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普遍推开。 今年起河北省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提高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从2016年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6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 同时,河北省还将鼓励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情况上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本次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3440.32万人参保 河北省鼓励各市、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本次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河北省要求,从2016年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3440.32万人参保,参保率98.40%。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2476.77万人,共为963.55万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 石市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近日,石市转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将结合实际,遵照执行该《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河北省将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在本次改革范围 《实施意见》确定的单位范围为:我省及中央驻冀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确定的人员范围为:参保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他们的离休待遇调整由中央单独制定政策。 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个人账户 改革之后,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每年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据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长城网等综合) |
关键词:养老金,河北,提前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