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旧纸币骗钱 潜逃五年终领刑
长城网邢台2月15日讯(助理记者 刘杨 通讯员 赵增强 张卫锋)先以问路搭讪的方式取得信任,然后以高价收购旧版一分钱纸币得暴利分成为诱饵,先后设局骗取老年人27000元。近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2010年4月3日,邢台县山区的冯某在邻村碰到一个50多岁的男子李某(已判刑)主动与他搭讪问路,在聊了一会后,李某从兜里拿出一张旧版的纸币问他有无1953年版的一分钱纸币,一张值2000元。就在二人说话的时候,旁边又过来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王某,对他们称其大爷家有。此话立刻引起了李某的兴趣,称可以高价收购。王某便邀请冯某一同前往其大爷家看看,冯某出于好奇便与他一同去王某的大爷家。殊不知,此时冯某已经掉进了诈骗团伙的陷阱里。 二人刚走到村口便碰到了30多岁郭某,拿着一沓纸币(从古董市场以每张6元钱买的)在那里等着。王某就说是其表哥,就对冯某说他只有3万元钱不够,不如咱们一起低价收过来,然后高价卖出,中间咱们挣个差价,在王某花言巧语和觉得有利可图之下,冯某从信用社取出25000现金买了张某手里30张旧版1分钱的纸币。 成交后王某让他到原来的地方去找李某,其到了当初见面的地方后,没有找到李某,就赶快返回买纸币的地方找王某,此时王某和卖主郭某早已溜走了。冯某感觉着不对劲,便向警方报了案。同年9月1日,李某、郭某、王某又以同样手段骗取另一个村老年人刘某2000元。案发后郭某、王某长期在外潜逃,2015年5月7日郭某被河南警方抓获归案,王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金钱诱惑,切不可贪图小便宜而吃了大亏。尤其不要将自己的财物轻易交给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如一旦被骗应迅速向警方报案。上述骗子的这种犯罪手法欺骗性极强,且会给老年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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