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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启动实施“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长城网 作者:姜博瀚 高琳哲 2016-02-19 1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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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大众创业”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2月18日讯(记者 姜博瀚 高琳哲)为认真贯彻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和释放劳动者创业活力,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河北省启动实施了“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计划安排,2016-2018年,全省将扶助创业30万人(其中大学生3万人),带动就业90万人,创业培训60万人;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众创空间400家以上;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规模达到1亿元。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推进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场地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众创空间房租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等创业政策的落实,简化政策经办手续,优化申领工作流程,推进享受政策便利化。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

  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各地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采取与知名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模式,在各市和部分高校建设30家以上的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省级示范性众创空间,其中2016年建成15家,省创业扶持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建设各类创业孵化园400家,其中2016年建成200家。每个市建设3家以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有当地产业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定州、辛集市和每个县(市、区)2016年建设1家以上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园,2018年分别达到2家以上。进一步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工商注册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初创企业孵化成功率。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的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

  拓宽资金支持渠道

  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设立创业扶持资金,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项目和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核心政策作用,优选贷款项目,调整地方贴息负担较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重点解决大学生、去产能失业人员、精准扶贫对象个体自主创业项目初期资金困难问题,将网络创业、灵活就业劳动者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提高贷款扶持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贷款项目确定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全省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其中2016年新增8亿元。对筹集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放贷工作实绩突出的市、县(区),省每年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设立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2016年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安排6000万元,委托有资质的国有专业投资公司管理运营,引导社会各类投资资金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逐年扩大引导基金规模,扶持范围扩大到带动大学生创业的青年创业者。各地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协调财政部门,设立创业引导基金。

  开展创业专题活动

  组织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对入选省级决赛的项目,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奖励,并组织大学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和风投机构对创业项目给予融资支持。

  组织京津冀青年优秀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对接活动。评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从创业扶持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同时,组织一次京津冀创业就业政策协调对接研讨会,促进三地创业就业政策协同一致。

  实施返乡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发农业农村资金支持返乡创业、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业培训专项、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七个行动计划。

  实施创业精准援助活动。将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统一打包,对有创业意愿的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实行“一对一”精准援助,落实扶持政策,对接服务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

  强化创业培训服务

  创业培训要与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结合,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依托“创业服务进校园”系列专项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创业培训,组织专家、企业家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指导。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系统教育培训,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农民,以及从事粮食、畜牧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青年农场主。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由省和各市统一组织创业师资培训。

  县(市、区)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整合创业服务资源,在现有机构编制内建立综合性创业指导中心;在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创业指导服务窗口。推行创业服务标准化管理,适应城乡创业者特点,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互动,着力打造集多样化、差别化、精细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实现创业服务无死角。

  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聘请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人士、专家学者,组建创业指导团队,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跟踪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咨询、指导和服务。

  积极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发和推介符合城乡劳动者特点、便于操作、适宜由市场主体运作的创业培训项目,列入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另悉,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2016年1季度为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2季度-2018年3季度为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季度为总结深化阶段。

关键词:创业就业,创新驱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编辑:姜博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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