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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读懂“公开是惯例”的深意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李志朋 2016-03-17 18: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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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政务公开和简政放权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该公开的应该全部公开。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尤其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措施,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等,都应该加大公开的力度,让群众像扫二维码一样清清楚楚、一览无余。”(3月16日人民网)

  “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义正辞严,发人深省;“像扫二维码一样清清楚楚”,亲切朴实,贴近民心。回首过往“两会”,政务公开一直是常提常新的话题,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政务公开,饱含浓浓深情、重重深意。实际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政务公开,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一种民意期待,更是拉近政府与群众距离的“大力水手”。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试想下,倘若政务公开避实就虚,甚至关而不开,就难免让群众“多样的认为”,什么都不公开,是不是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什么都不公开,是不是暗藏猫腻、打小九九?什么都不公开,是不是闭门造车、自我良好?待如此紧张对立气氛形成之时,又何谈便民利民、聆听民声、汇聚民意呢?

  “人在做,天在看,行政权力不能打小算盘”。权力就是责任,行使权力要在阳光下进行。领导干部也好,部门机关也罢,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使用得行不行,必须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不能自觉接受监督,觉得接受监督不舒服,那么迟早会出事,会被党和人民抛弃。失去监督的地方,是问题滋生的温床;失去阳光的角落,是蚊虫泛滥的广场。政务公开,实质上也是要让政府的权力受到监督,也很有利于政府提高效率,而且从制度上来避免滥用权力。

  “政务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新形势、新常态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彰显的是现代政府的偌大胸襟,展示的是现代政府的责任担当,奏响的是现代政府的务实强音。政务公开,既要守住原则,又要与时俱进,能上网的要尽可能上网,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要及时回应社会的关切,让政府与群众的“朋友圈”可以互动评论、点赞,从而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总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务公开,没有最透明,只有更透明。(李志朋)

关键词:政务公开,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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