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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止于曝光名单,消灭“山寨社团”还需多方努力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3-20 14: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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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据民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该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目前已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公益总会、中国担保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在内的203家“山寨社团”名单。

  “情愿被骗”养肥了“山寨社团”

  “山寨社团”为何能活的很是滋润?是人们扭曲的心理养大了“山寨社团”。“山寨社团”都是一些民间组织,既没有官方色彩,也没有强制力量。对于那些买账的单位、企业、个人来说,他们完全有自己的选择权。可以买账,也可以置之不理。问题是,他们却心甘情愿的被骗。

  说到这里,我想说说曾经轰动全国的“某县域经济研究所”,这个社团就是注册资金才10万元的民间组织,可是很多地方政府都是买账的。这是因为,他们组织了一个“全国百强县”排名,地方政府需要虚头巴脑的名头。谁能说,地方政府在花钱买牌子的时候,不知道这个社团是私人组织的?可是,他们都在揣着明白装糊涂。花几万元,就能进入“百强县”,他们很高兴。大家可以搜索一下,看看有多少地方媒体没有大张旗鼓的报道“我省多少县市区跨入百强县名单”的?

  道理是一样的,政府需要假名头,才有了这个虚假的百强县排名。而牙膏需要假名头,才有了全国牙科组。当企业需要诚信名头的时候,也就有了一个个质量协会、诚信协会。当医生需要名医头衔的时候,才有了名医协会、知名医生联盟。当人们都想成为道德模范,以便享受地方政策优惠照顾的时候,才有了全国道德主题教育组织委员会。

  企业挂满了诚信牌匾,单位挂满各种荣誉,个人的家里摆满了各种大师、名家的证书,这里面有几多是真实的?可以说,有大量的所谓的证书、荣誉,都是花钱买来的。如其说,是“山寨社团”欺骗了这些“获奖人员”,倒不如说是这些“获奖人员”心甘情愿受骗。

  对“山寨社团”不能止于曝光名单

  无论是民政部门官网,还是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台,目前只是曝光了“山寨社团”的名单,至于这些“山寨社团”在哪里办公、主要负责人是谁、在国内存在多久、有多少会员、通过哪些手段敛财等关键信息,则没有披露出来,那么,曝光效果就打了折扣,不排除这些“山寨社团”换一个马甲继续运作。

  所以,有必要对这些“山寨社团”逐一调查,尽可能公开更多信息,让其没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更重要的是,要鼓励受骗的企业和个人积极举证“山寨社团”进行依法维权。因为“山寨社团”基本都是假冒有关部委或行业协会的名义,通过吸纳会员、评估、表彰等活动进行敛财,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诈骗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既然“山寨社团”在国内属于非法组织,自然开展的敛财活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山寨社团”假冒有关部委或行业协会的名义,显然也是虚构事实。如果鼓励受骗企业举报、起诉,是一种更为有效的打击。

  当然,在治理“山寨社团”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某些企业的需求,比如,有的企业想加入社团组织的需求,有的企业想得到评估、表彰的需求等。如果不对这一块市场进行规范,不让合法机构依法去占领,还有可能被打着各种旗号的非法机构所占领。

  治理“山寨社团”还得多管齐下

  要健全完善管理法规

  一些“山寨社团”之所以屡禁不止、屡打不掉,很关键的问题就在于通过这样的组织,相关方面可以获得巨额利益。而这种巨额利益的背后,还有着供需双方的巨大内在需求作支撑——一方愿出钱等获得虚名,以此作假获利等,一方能够、愿意为需求者提供相关需求,并获取利益。因此,曝光、关掉“山寨社团”,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要彻底断掉相关的内生需求,切断、关闭“社团经济”存在和滋生的土壤。

  当然,打击“山寨社团”以及“山寨社团经济”,严格执法执纪“堵”很重要,但对有关的需求进行“疏”也是很重要的。只有疏堵结合,才能起到有效的治理效果。具体讲就是除了要严打非法敛财的社团组织,还要对优秀合理合法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和完善。如此,才能从根子上消除“山寨社团”滋生的土壤。

  根本上讲,“山寨社团”层出不穷,还在于我们的相关社团组织管理法规还不健全不完善,甚至还很缺乏,需要有关方面在社团管理法规的健全完善上抓紧推进。

  需要堵疏结合

  对于忽悠人的“山寨社团”,尽管媒体曝光接二连三、深刻教训犹在耳畔,但其之所以如割春韭般绵绵不绝,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土壤肥沃—— “山寨社团”能获得巨额利润,而那些花钱买职位、买牌子的,可以装点门面、提高身价,又或者是去骗更多的无辜消费者。从这个角度来讲,骗子社团的泛滥,说到底也是有需求。监管乏力,必然导致这种需求畸形膨胀、形成市场。而不疏导这种市场需求,“山寨社团”就很难断根。就当下而言,除了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假治伪外,更应从源头上抓起,比如完善社团信息网上公开和查询渠道,加紧有关立法、实现依法治理,扶持一批公信力强、影响力高的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真正发挥好作用,满足市场的合理合法需求,等等。这些细致的功夫做到位,治理“山寨社团”并非是个无解的难题。

  (据南京日报、广州日报、西安晚报、中国吉林网等综合)

关键词:山寨社团,诈骗,敛财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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