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6年道路运输企业考评记分项目和分值调整
资料图:物流产业园。(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3月31日讯(记者 宁晓雪)为有效引导运输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对《道路运输单位交通安全记分分值》进行了调整并予以发布。 细化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考评内容 本次调整按照公安部交通事故通报的分类标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造成1、3、5、1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统计档次基础上,增加了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不满10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档次,细化了致3人以上重伤道路交通事故的考评内容,并对致人伤亡交通事故的记分分值做了相应优化。 调整了企业所属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 按照引导企业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危险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思路,一是根据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增加了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公路客运车辆载客或严重超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考评项目,并设定了较高的记分分值;二是根据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增加细化了公路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违反凌晨2-5时限行、妨碍安全驾驶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违法行为的考评项目;三是根据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增加了机动车未按期年检、报废和未缴纳交强险的记分分值;四是根据全省2015年度运输企业机动车季度车均交通违法数统计数据,将企业车辆季度车均违法数记分基数由2015年度的1.0起下调至0.94起。 增加了奖励记分项目 根据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突出交通安全诚信考评的正激励作用,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考评栏目中,增加了企业达到黄色以上积分预警后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季度内所属车辆无交通事故和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减少积分的考评项目,鼓励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据了解,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诚信考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每年度由公安机关根据交管工作实际进行相应分值的修订。此次调整是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征求全省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及各交警支队的意见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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