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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全面启动 请群众当裁判

来源:长城网 作者:赵晓慧 2016-04-0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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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7日讯(记者 赵晓慧)为推动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深入开展,促进省级机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发展成效,省委、省政府决定,自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组织对87个省级机关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任务落实等方面进行公开评议。

  评议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服务对象、客观全面的原则组织开展,分为主体评议和网络评议两部分。主体评议,面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随机抽样调查。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由与被评议的省级机关有业务关联的基层单位、基层组织、党员干部、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含部队);承担驻村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帮扶任务的对口县、乡、村党员、群众代表;到省级机关及服务窗口直接办理业务的市场主体、人民群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等,对省级机关的作风进行直接评议,作出满意度评价。各省级机关的具体评议主体,由省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作风评议组紧密结合各参评机关工作实际,逐一建立样本数据库,评议时从中随机抽取。在随机抽样调查的同时,组织开展网络评议,在长城网、河北机关党建网设立省级机关作风评议平台,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转变职能、提升效能,服务基层、促进发展”等方面,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选项,接受社会公众公开评议。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特别强调要注重作风评议结果的运用,与省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衔接,作为考核评价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参考依据。作风公开评议结果为“一般”等次的省级机关,不能评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网络评议中满意度较低和社会形象较差的省级机关,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评议结果和评议中反映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今年上半年、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省级机关作风公开评议,从明年起每年组织一次。欢迎基层干部、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群众对省级机关作风进行公开评议。

关键词:机关作风,评议,启动,裁判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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