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看病难” 石家庄2017年初步建分级诊疗模式
导语:鼓励常见病首诊到基层、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明年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所谓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其内涵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在分级诊疗模式下,患者就医次序为:患者首诊到基层医疗机构由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完成必要的诊疗,如果患者病情超出其诊疗能力,则由全科医生将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接受上级专科医生进一步诊疗;患者疾病进入稳定期后,再由上级专科医生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患者如果需要急诊服务,可以直接前往大医院寻求诊疗服务。简单地说,分级诊疗就是要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理想就医格局。因此,分级诊疗被视为新医改攻坚阶段的重头戏和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 石家庄2017年初步建立分级诊疗模式 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首诊到基层 石家庄市《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鼓励并逐步规范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转诊预约情况,探索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 7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术后复诊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大传染病以及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分离的患者,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确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 《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初步建立石家庄市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石家庄市《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医保(新农合)支付制度。合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引导慢性病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适当调整住院报销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 逐步建立向上转诊的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向下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探索对未经转诊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相应医保报销比例等办法。 2016全国分级诊疗试点扩至70%地市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提到70%的城市要进行分级诊疗的试点这一项。对此,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曾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这70%包括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包括试点城市。去年已经在100个城市开展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要扩大到200个城市。 国家卫计委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滔曾表示,分级诊疗目的就在于通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调整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完善,加强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理性,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以合理的卫生投入标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健康目标的实现提供体系保障。 专家观点:以分级诊疗解决“看病难” 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一些地方对分级诊疗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改善了医疗服务模式。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存在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的现象。分级诊疗的实施方便了群众就近看病,使他们在身边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能获得便捷规范的诊疗,大大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二是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分级诊疗不仅能促进基层医疗资源充分利用,改善基本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与利用状况,还能使大医院回归对疑难重症患者的抢救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配置的优化,使患者真正受益。三是降低了医疗费用支出。由于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实施分级诊疗减少了医疗费用支出,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医保基金支出压力。 分级诊疗还存在哪些短板? 当前,影响我国建立和推广分级诊疗模式的核心问题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较弱、服务水平较低,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高水平全科医生严重短缺。此外,医疗设备不足、药品种类有限等因素也制约着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同时,分级诊疗的实施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障碍。目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医保报销比例的差距,对约束居民合理就医的作用还不明显,对分级诊疗的引导力度还不够;在转诊方面,许多地方缺乏详细可操作的转诊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缺乏信息沟通,从而影响了双向转诊的实施和效果;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大医院缺乏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向下转诊的动力。 (河北新闻网、中国网、人民网等综合) |
关键词:分级诊疗,看病难,双向转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