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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2016-04-13 22: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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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昂4月13日讯(记者 宁晓雪)4月11日至22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就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4月7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会上,河北省政府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安监局等部门分别就贯彻落实省消防条例情况作了汇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出席会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这次检查旨在深入了解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原因,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队伍建设。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马兰翠在动员会上强调,要严密组织,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强化问题意识,着力发现问题、发现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在检查中,要注重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政府部门与检查有关单位相结合。要紧紧围绕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真话、查实情,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务求全面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戒走马观花、形式主义。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分别于2009年5月1日和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工作,今年年初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一法一条例”的检查纳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3月1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方案》,成立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任组长,省内人大内司工委、法工委主任任副组长、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3月15日通过河北省人大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安排,检查组将于4月11日至22日分两组对唐山、保定、邯郸、邢台四个地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张家口、承德、廊坊、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参照方案对本级政府执法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报告将提请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关键词:消防,条例,检查

责任编辑:宁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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