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开始申报 一次性物质奖励万元
乡村教师正在课堂上辅导学生。网络资料图 长城网5月3日讯(记者 张建国 丁丽洁)为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河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申报奖励工作。其中“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270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0人。 据悉,全省乡村学校(乡镇及以下学校包括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全省乡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村教学点负责人不在此列)均可申报“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其中,前者申报条件要求须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热爱乡村教育事业、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后者要求从事乡村教育工作1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且工作作风优良、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热爱乡村教育事业,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此次评选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确定的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物质奖励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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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