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俩法官行程四千公里送达法律文书
刘海强(左)、赵彦索(右)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向茶农询问被告住址。井陉县法院供图
长城网石家庄5月3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刘俐验)为加快办案进度,保障企业发展,4月18日至24日,石家庄市井陉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海强与审判员赵彦索用7天时间,不辞辛苦,亲赴湖北、湖南,行程4000余公里,给被告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今年年初,该法庭受理了一家运输企业起诉的5起融资租赁合同案件,这些案件都是被告于2012年租赁该公司的汽车,按合同分期付款,但到2013年便中止偿还租赁费,共涉及标的200多万元。该企业向法院起诉后,法官发现这5起案件涉及路途遥远的湖北、湖南两个省3个县,而被告签订合同留下的联系电话打不通,按合同地址邮寄法律文书也被“查无此人”退回。法律文书送达不到,致使案件无法审判,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发展。 为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4月18日,该庭庭长刘海强决定与审判员赵彦索自驾车奔赴外地进行集中送达。4月18日清晨,二人经过充分筹备后,带上5起案件的诉状传票和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驾车出发,首先到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送达法律文书。该县某村一名被告租赁运输企业一辆汽车,尚欠11万元未还失联。二人到达随县却找不到该村,多方打听才得知该村早已改了名,好不容易进了村,突然下起了冰雹,挨了一场大雨,经向村民打问,得知被告人住在一个自然山庄。刘海强与赵彦索淌着泥路跑了十余里入庄,山庄人却说,此人好几年没在这里住了,现在下落不明。 首件法律文书送达未果,次日,刘海强与赵彦索便赶到了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送达第二件法律文书。此案件的被告人金某是平江县县城北街人,也是租赁运输企业一辆汽车,尚欠9万元未还。经与街道办联系协助查找此人。但是,此人的房子及门牌号已拆除,人也不知去向。 为了赶时间,4月21日,刘海强与赵彦索马不停蹄到了湖北省宜昌市,随后赶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该县有个泥炭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一人签有3份租赁合同,共租赁某运输企业20辆汽车,欠款达200余万元。刘海强与赵彦索经过向当地群众询问,得知该公司地处深山区的白咸池村,距县城70多公里,二人便一路颠波赶到该公司,只见公司大门紧锁,村民告知,该厂2015年已停产,尚拖欠村民不少工资,法人代表住在县城。于是,他们又返回县城,颇费一番周折,终于联系上被告,并向被告送达了法律文书。被告表示,目前经营困难,但会尽快与原告联系处理此案。 刘海强、赵彦索二人连续7个昼夜兼程,行驶4000多公里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4月24日返回单位后,顾不上休息,立即将两件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件,通过媒体刊发公告,力争尽快将案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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