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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青年政法干警]王少博:用法槌奏响正义之声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6-05-04 22: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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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年政法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2015年以来,共青团河北省委与河北省委政法委共同开展了寻找“最美青年政法干警”活动,最终确定10名同志为“最美青年政法干警”。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通过长城网对10名“最美青年政法干警”事迹进行展播,以激发全省广大青年政法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平安河北建设、法治河北建设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河北“最美青年政法干警”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平安河北、法治河北的建设者、捍卫者。他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作为、敢于担当,他们牢记宗旨、忠诚使命、恪尽职守、一心为民,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汇聚着青春正能量,是我们每一个有志青年的表率。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少博。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少博。图片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提供

  人物介绍:王少博,男,37岁,汉族,大学 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他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刻苦钻研法学理论,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审判作风深入扎 实,熟练运用法律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情法交融,定纷止争。严格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曾荣立一 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一次,2014年荣获“张家口优秀青年卫士”,2015年初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同年8月被河北省高院授予“邹碧华式先进人物”。

  2009年,31岁的王少博从部队转业到市中院民一庭工作。从迈进法院大门的第一天,王少博就把“精研细读,吃透法律。每天让自己进步一点”这条信念深深植根于心底,他深知,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若因自己专业知识不扎实而判决不公,那不仅会伤害当事人,更会有损于法律的尊严,摧毁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为了能够吃透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王少博可谓下足了功夫。只要能抽出时间,他就会全身心投入到审判业务的精研细读上。作书记员工作时,他将记录下来的所有案件,重新整理,回到家,对照法律条文,以“主审法官”身份一个案件一个案件的进行庭审模拟。“每天一回来,人就像着了魔,柴米油盐不闻不问, 翻着一摞案卷,满嘴都是一些法律术语。”说起他那时候的痴迷,妻子这样形容。虚心好学,让王少博业务能力迅速提高。在书记员岗位第一年,他便顺利地通过了司法考试。2011年,他正式成为了一名主审法官。2012年,走上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岗位。

王少博同志在开庭。图片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提供
王少博同志在开庭。图片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提供

  案件不分大小 办结700余个案件牢靠踏实

  对民事审判悉心探索,磨练出了王少博出众的司法审判视角。他清楚,同一案件,由于办案人员阅历不同,对法律条款认知不同,裁决难免出现差异,身为二审法官,必须精准熟悉案情和法律。对接手每一起案件,王少博都是谨慎甚微地去研究案情,反复对照法律法规,直到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得牢靠踏实,经得起推敲。

  2012年3月18日,被上诉人魏某驾电动车与上诉人某公交公司司机张某驾驶的公交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被上诉人被鉴定为一级伤残。上诉人已为被上诉人垫付医疗费用5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仍需给付被上诉人二次手术费及护理费用150万元,上诉人对此不服。我国法律规定,护理期限根据受害人年龄、状况等因素确定,但不超过20年。王少博接手该案后,反复探讨争议焦点,被上诉人魏某时年61岁,一审判决的护理年限为19年。经过对此走访调研,王少博先后3次组织合议庭合议,最后郑重落下法槌:维持一审法院对二次手术费用的判项,改判对被上诉人出院护理期限为5年,5年期满后,被上诉人仍需护理,可再次主张权利。扣除上诉人垫付费用,最后再给付被上诉人陪护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合计62万元。

  在此案中,将护理年限从19年改为5年,期满后再次主张权利,这更符合实际,本案的判决在情与理、法与规上找到了一个合理的平衡点,获得了双方的认可,也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而这仅仅是王少博主审700余案件的一个缩影。凡是经他手的案子,无论大小,他都会谨慎甚微,一丝不苟的,这是他的秉性使然,也是他的职业习惯。

王少博同志工作照。图片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提供

  千里奔波只为真 公平断案不辱使命

  认真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法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对于王少博来说,几年的办案磨砺,让他更懂得从细枝末节处对案子精雕细琢,反复校核,求得真相。

  2013年12月19日,被上诉人郭某驾重型半挂车在高速公路与王某的奔驰轿车刮蹭。高速交警认定郭某负全责,并达成协议,奔驰轿车车损、施救 费用由郭某承担。河北某保险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估损金额为55万元。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决,由信达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37万元,太平洋保险公司支付王某18万元。两公司不服,均提出上诉。

  王少博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发现重大疑点。如此高额赔偿为何以简易程序处理?从损坏车辆照片看,损失程度不可能达到55万!从维修单据看,该事故车辆入厂出厂时间为同1天,1天的维修费高达55万元?带着疑问,王少博带领办案人员深入到浙江金华取证,核实所谓高级奔驰轿车最后交易价格只有3.6万元,随后驳回奔驰车主诉讼请求。

  如何平衡各种矛盾与利益冲突,将各种利益维持在法律秩序的框架内,变情与法的博弈为情与法的交融,这是法官思维的一个重要特性,也是王少博一直在办案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和追求的。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王少博在阅卷中发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形成的事实婚姻已维持25年,被上诉人男方系退休教师,上诉人原有的一处属其子的住宅在一审判决中判归被上诉人名下。这样的判决无异会使无正常收入的上诉人失去生活保障,王少博经调查后,充分考虑到被上诉人的患病事实后,将房屋判决给上诉人名下,并由被上诉人每月支付上诉人生活费用200元。该判决得到了村民们的赞许。

  倾心力不忘本 明法释理真诚为民

  一年365天,王少博几乎每天都埋头卷宗,几乎每天都要接待当事人或者开庭。而当事人的来访,又无不带有个人情绪,甚至怨气。对此,王少博总是不愠不火,和颜悦色明法释理,让当事人感到心里温暖。在开庭时,他目光专注、语调平和沉稳,从不打断当事人的陈述。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及病人需要开庭,不论工作多么繁忙,当事人住地多么偏远,他总是选择巡回办案的方式去田间、炕头上开庭。不少人不理解,王少博却说:“我年轻,案子多,可以加班,让老人、残疾人跑路,咱不忍心。”

  2015年初,一位年近70的女士从北京专程来到市中院,查找她在1979年离婚时的判决书。经过王少博与档案室同志地耐心查找,终于找到了这份尘封30多年的判决书。当把复印的判决书送到她手中的一刻,这位女士顿时热泪盈眶。她说:“小同志,做梦我都没想到这么顺利,会遇到你这样的热心法官!”

  王少博总是时刻提醒自己,咱是老百姓的孩子,老百姓到次法院不容易,如果让他们感受到“脸难看,事难办”,那不是忘本嘛!

  正是“不忘本”的高尚情操,使他在民事审判中和风细雨,润物无声,化干戈为玉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他所主办的二审案件,调撤率达到40%以上。

  今年8月,王少博的爱人因患重病到北京治疗。他把爱人安顿住院后,委托其姐姐全程陪护。他对爱人欠疚地说:“实在对不起,眼下调解一起离婚案, 女方的情绪已经失控,我处理后立刻回来……”对此,王少博在单位始终不愿提及,他说:“这是个人的私事,再难,我会妥善处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可能是这辈子只来法院一次,不能因为我的工作疏忽,让当事人对法院失去信任。”

  后记:没有惊天地的豪言,只有事必躬亲的践行;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却有执着认真的笃行;5年里,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公正的信仰,在真与假、情与法的碰撞中,维护着公平正义,平息着矛盾纠纷。在他办结的700余件案件中,没有错案、瑕疵案,更无涉诉信访,多年一直保持全院办案数量最多、质效最优。几年来,王少博把 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上,从一件件不起眼的普通案件做起,以自己的坚毅和信念,守护着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用忘我工作精神和无私奉献情怀,展现出一个青年法官蓬勃旺盛朝气和浩然正气,用模范的行为,诠释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最美青年政法干警,王少博,专访

责任编辑:宁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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