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导师资格终身制势在必行【长城时评】
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培养过程考核制,变资格管理或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动态管理,做到有上有下、有进有出,从制度上破除导师资格终身制。(5月5日新华网) 纵观目前国内出台的各种制度规定,研究生导师(硕导、博导)都不是一个“终身制”的职位,但研究生导师资格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类似“终身制”的特殊权利,这其实是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因为博导和硕导属于“岗位”,而并不是“身份”。而此前的导师资格被赋予了太多本不该拥有的责任和待遇,在现行评价体制下,一部分全身心投入教学的老师们其实是处于弱势地位。 “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不是‘补补丁’,而是思考如何建立一套灵活机制,把生产力充分调动起来,创造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意见》的出台,使河北省的教师终身制改革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比如《意见》中提出的“健全研究生和导师双向互选互动机制”、“重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等内容,提高了学生与导师之间的灵活性,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同时,能在导师正常的流动中,去除一些导师身份所不该有的“附加值”,从而有利于导师身份的真正回归。 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取消研究生导师的“终身制”,将导师与教师的身份管理相分离,是实现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导师资格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其意义不仅在于“破”——废除了导师资格的一劳永逸,清退那些德行不合格、专业能力不达标的教师就有了政策依据;更在于“立”——为有志于做教师、适合做教师的人确立了行业标准。牢牢把住入口和出口这两大关口,依法保证导师队伍的高水准。而要使《意见》落地生根,还需要有具体配套细则,比如改革导师考评机制,以同行评价取代行政考核;比如建立不合格导师的淘汰制和优秀导师的终身制相结合的制度等。 上世纪初,蔡元培校长提出的不少新锐主张并没有实现,但百年后的今天,他的那些主张却在逐步变为现实。我们需要信心、耐心、公心,共同助力教师队伍的净化、教师力量的发展。(朱炳蓉) |
关键词:河北,研究生导师,终身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