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7月1日全面推进 河北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导语:财政部、税务总局5月10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河北将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我国还将逐步将森林、草场等纳入征税范围。这是继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5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根据通知,我国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并且明确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通知规定,在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对其他矿产资源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此次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考虑到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在各地区的市场开发利用情况不尽相同,对其全面开征资源税条件尚不成熟,此次改革不在全国范围统一规定对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征税,但对具备征收条件的,授权省级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二是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的销售额。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但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按照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 三是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此次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此次改革由中央统一规定了矿产品的税率幅度。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并根据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主要应税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后实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统筹考虑以前年度矿产品市场价格因素,以及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金额,统一算账,合理确定了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 五是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此次改革对开采难度大、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同时,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 节水行业细分领域包括三个板块 农业节水方面,国联证券研报表示,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新增1亿亩以上的高效节水农田,年均2000万亩,按1000元的投资来看,年均200亿。此外,每年存量面积还存在更换和维护的市场,每年在100亿以上,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高效节水农业市场规模近400亿元。A股中大禹节水、新疆天业等上市公司,涉及农业节水相关业务。 工业节水方面,之前国家发改委等从健全节水管理机制和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计划等多方面推进工业节水。据业内人士预测,工业节水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万亿级别。A股中碧水源、津膜科技等上市公司,涉及工业节水相关业务。 再生水方面,方正证券研报表示,工艺技术带来的成本下降,在水权交易等经济杠杆的作用下,再生水有可能在国内大部分区域经济性优于一次供水,再生水市场可能加速启动,未来仅工程建设市场可能超1000亿元。A股中巴安水务、万邦达等上市公司,涉及再生水方面业务。 释疑 1、为啥在河北试点水资源税? 河北地下水超采最严重 对于选择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介绍,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用水浪费现象突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严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在河北省先行试点开征水资源税,可以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 2、居民生活用水费用会增加? 正常生产生活负担不变 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为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背景:现行资源税征收仅限矿产品和盐 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6个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全面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现行资源税制度主要是计税依据缺乏弹性,不能合理有效调节资源收益。在资源价格上涨时不能相应增加税收,价格低迷时又难以为企业及时减负。同时,征税范围偏窄,许多自然资源未纳入征收范围。现行资源税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未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河北日报、京华时报、中国证券报等综合) |
关键词:资源税,改革,水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