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检察院:回访帮教 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迁安市检察院未检干警对刘某进行了回访帮教。迁安市检察院/供图
长城网唐山5月23日讯(记者 金宗明)迁安市少年刘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1月30日被迁安市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该院负责对刘某进行监督考察。近日,该院未检干警对刘某进行了回访帮教。 回访中,帮教干警认真倾听了刘某的思想汇报,并与刘某进行谈心,深入了解刘某近段时间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在谈话中,刘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院能给自己一次改正的机会,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很后悔当初的过激行为,现在已经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改变了不良的生活习惯。 干警了解到刘某在歌厅打工,因在歌厅容易招惹是非,沾染不良习惯,建议刘某更换工作,并希望刘某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以后可以立足社会。刘某表示,将马上辞掉歌厅的工作,报名参加技工学习,将来要参军入伍。 刘某的父母也向帮教干警介绍,刘某比以前更加懂事,不再到外面打架生事、招惹是非,懂得帮父母分担家庭的压力,也有了自己的理想目标。通过这次回访帮教,见证了一个不良少年改过自新,逐渐步入人生的正轨,帮教干警感受最多的是欣慰。 回访帮教结束后,刘某表示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自己的改过自新的机会,深刻反省自身的问题,树立理想目标,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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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