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地税局开设水资源税政策辅导窗口受欢迎
税务人员正在接受纳税人咨询。王华利 摄 长城网沧州7月28日讯(记者 陈兆月 通讯员 杜九升)为确保8月1日水资源税的正式征收,东光县地税局征收分局日前专门开设“水资源税政策辅导”窗口,向相关纳税人解答水资源税的有关政策和缴纳方式,受到纳税人的好评。东光县地税局广泛宣传开征水资源税对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的推动作用,以及税费平移、不增加用水费用负担的改革原则,营造起有利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并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改革逐步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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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