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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多一些严格规范执法的“网红”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8-24 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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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日,兰州交警部门通过“网络直播”现场展现交警的执法过程,首日吸引2万名网友在线“围观”。网友们对交警直播感到很新奇。网友弹幕称“原来交警这么辛苦,致敬”,还有网友笑称“我也要去现场当网红”。直播中,交警收获了不少人气变身“网红”,获得众多网友在社交平台的“点赞”,还有网友赠送西瓜、奖杯等虚拟礼物。

  直播执法受关注,如此网红可以有

  是规范化执法的一次创新尝试

  据了解,兰州交警的直播执法是公安部近期开展的“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的一部分。显然,警方开展“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并不是为了推“网红”或是改行做“直播产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网络直播(执法)是深入贯彻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精神、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的一次创新尝试。”警方还希望以此吸引更多网友来广泛“围观”交警执法。从有点不情愿“被围观”到主动进行开放式的“直播执法”,这种转变本身就是一种值得点赞和鼓励的进步。它不仅仅是对社会期待的一次主动回应,更是一种官方姿态的流露,人们从中看到了警方严格约束自身执法行为、开门接受社会监督的决心与自信,以及积极与公众互动的善意与诚意。这样的“网红”可以有。

  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

  对内,它是一种监督和促进,对外则是一种互动和指引。开展执法直播,对交警及全国的警察都是一种触动,有助于加深他们对当前公开透明、全向围观的执法环境的直观感受,减少和消除对群众围观拍摄及社会监督的抵触情绪,进一步增强严格规范执法的紧迫感、树立监督是一种常态的执法理念。同时,通过直播、围观和一系列的反馈回应与交流沟通,也能够提高交通安全问题的社会关注度,有效提升人们的交通安全观念和文明自律意识,还有利于加强人们对于交警执法工作乃至警察职业的认识和理解。

  用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作为最常与群众近距离打交道的公安交管部门,干的是“得罪人”的活儿,往往容易引来“差评”。加之以往经常是信息单向度、碎片化传递,群众有时难免会对交警执法产生误解或不满。所以,创新运用网络直播这种公开透明的渠道进行沟通,接地气、攒人气,不仅提升了交警形象,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活动。

  因为规范,所以敢直播;因为公开,所以将更加规范。公安部交管局在各类执法机关中率先开展大规模、有策划的“全国交警直播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期待今后能有更多执法机关积极跟进,通过公开执法,不断强化监督,用透明度推进规范化、提升公信力。

  愿更多直播执法的交警成为“网红”

  面对交警执法直播取得的良好效果,我们难免会问:还有多少执法可以直播,还有多少直播的执法者会成为“网红”?其实,在现代通信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凡是公开的执法行为,都可以进行执法直播,凡是容易引起群众争议或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执法,都应当创造条件,努力推进执法直播的长期化和常态化。然而,有些执法部门虽然经常面对群众的质疑,却不仅不敢或不愿进行执法直播,甚至不敢让在现场围观的群众拍一张照片、留一点痕迹。譬如城管部门,虽然经常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帖质疑,说自己只是在围观现场接听手机,却被城管队员误认在拍照而手机被夺,甚至由此出现了另一场“执法”——没收围观者手机。这种害怕群众拍照的争执,只能暴露出某些城管执法人员缺乏自信的心态。应当承认,大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完全可以达到既合法又文明的水平,可惜这样的执法从来没有在网络上出现过,虽然据说城管执法也有现场录像,但为什么不能像公安交管部门那样,也来一个“城管执法直播”,为城管的文明执法正一正名,对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曝一曝光?当然,除了城管执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执法部门,能对自己的执法行为,通过网络或现代媒体开展执法直播,让更多的执法人员,成为“网红”,为建设法治中国,发挥网络的力量。

  直播执法的交警成为“网红”,让我们对执法直播的逐步推广,充满着期待;让我们对中国执法文明度的提高,充满着期待;让我们对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充满着期待。

  网络直播应秉承“内容为王”原则

  7月初,文化部专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了网络直播表演者为直接责任人,今后网络直播将实行随机抽查,表演者一旦上“黑名单”将被全国禁演等。之前,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召开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8月初起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直播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可谓“声声急催”,希望两个部门能够真正担当起净化网络直播空间的重任,将那些“别出心裁”的表演者钉在“耻辱柱”上。

  网络直播本身没有“原罪”,作为互联网文化业态和互联网经济的一种,它有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也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就像新闻中所讲述的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新浪网,面向网民开展了1个小时的网络直播一样,这不就是一种良好的网络直播吗?

  用法律为直播经济护航,用正义之剑砍断伸向网络直播的“黑手”,这是让网络直播“海晏河清”的有力之举,毕竟靠窥私欲和荷尔蒙激活的“网红经济”,终究不是网络直播平台的正途;靠低俗不堪的表演来聚集人气、吸引财富,终究不是现代文明所允许的。这是其一。其二,公众也期待有更多的类似交警执法、科研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网红能在网络直播上越走越远,也许这才是重塑这个行业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吧。

  网络直播的背后,是大大小小的智能手机屏幕和数亿的中国网民面孔,特别是处于价值观还不太成熟的青少年,如果任凭那些灰色直播在网络上“翻江倒海”,而正能量的网络直播退避三舍,将这块阵地“拱手让出”,那才是网络直播的大不幸。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的执法网络直播等已经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笔者也真心期待有更多如是的直播能“蹿红屏幕”,给公众以正确的价值引导。

  网络直播应秉承“内容为王”原则,这也是给网络直播正名的一条“诺亚方舟”!

  (据人民日报、南方网、红网等综合)

关键词:直播执法,网红,交警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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