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面向社会开始报名
长城网定州9月2日讯(燕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号)精神,促进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将举办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定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活动主题:彰显艺术魅力弘扬传统文化 三、时间:9月底10月初 地点:师范礼堂(暂定) 四、具体事项 艺术节以戏曲展演、比赛的形式举办,为期两周,其中海选一周,展演比赛一周,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参赛单位须为定州境内戏曲类营业性演出团体,业余组参赛人员为戏曲爱好者。参加专业组演出的演员,不得参与业余组比赛;参加业余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参与专业组演出。 (一)专业组 1.专业组演出剧目应有完整的剧情,可为传统剧目,也可为创编剧目,鼓励演出新剧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能够展现演出单位的艺术创作实力、人才培养成果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参演的剧种应与该剧团名称相符,时长为2个小时以上。各剧团需自带乐队,主演人员只许参加本团演出,不得串团或重复演出。 2.专业组参赛资格审查由社文科负责。报名时需填写《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专业组)》加盖公章,并携带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3.专业组分河北梆子和定州秧歌两类设置奖项,依据评比分数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若干。并设置优秀演员奖若干。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文科:底梦月 0312-7906682 (二)业余组 1.业余组选取精彩片段进行表演,不限剧种,清唱、彩唱均可。鼓励彩唱。清唱限时6—8分钟,彩唱不超过12分钟,折子戏不超过18分钟。 2.业余组参赛选手需填写《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业余组)》,由文化馆先期进行海选,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选手参加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3.业余组分类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馆:鲍雪娇 13323027136 附件1-1: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专业组) 附件1-2: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业余组)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专业组) 剧团名称(章):负责人:
(备注:专业组报名表于9月12日前交到文广新局社文科) 附件2: 定州市首届戏曲艺术节报名表(业余组) 填表日期:年月日
(备注:业余组报名表于9月12日前交到市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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