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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景区公共属性 旅游项目“一票两价”待商榷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9-06 22: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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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日,作为山东日照重点旅游演出项目的“日出东方”海之秀首次公演,不少本地市民和游客前去观看。据报道,本地市民购买演出门票半价,且今年在半价基础上买一赠一,折算下来,一张票最低仅花40元,而外地散客需原价购买,一张票最低需花160元,这让一些外地游客大呼“不公平”。

  “一票两价”伤了外地游客的心

  日照“一票两价”的行为是典型的本地优惠政策。但本地优惠该不该给,该给多少,还是得有一个合理的尺度衡量。不给本地优惠,本地市民会觉得当地不近人情;给本地优惠,又会伤了外地游客渴望公平对待的心。

  近年来外地游客“被宰”的事情常有发生,“天价鱼、天价虾”事件让两个城市尝到了不小的苦果,城市形象大幅受损。三亚的宰客事件也让旅游大军望而生畏。宰外地游客事件频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不力,也是人情社会所带来的伴生品。

  中国社会自古以来,“人情”这个词就是活脱脱的“通行证”,买东西可以打折,办事可以优先,甚至办了坏事还不用承担责任。工作有人情,跟领导熟的,在公司单位如鱼得水,不熟的只能默默地干更多的活;生活有“人情”,跟对方熟的,办任何事情都会另眼相对,麻烦也会减少很多;学习有人情,跟老师熟的,“开小灶”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各种评优评先机会也是随之而来。一票两价,当地也正是这种熟人思想在作祟。

  没有熟人,似乎要吃更多的亏。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任何事情都有它相应的规则和法度,如果“人情”可以代替规则法度,那么社会就会失去了它应有的秩序,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也会如跗骨之蛆,挥之不去。

  旅游项目“一票两价”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违背市场价格公平原则

  当下“一票两价”的问题公开化了,外地游客意见比较大,那么投资公司是什么态度,如何处理,监管部门又将怎么回应公众的质疑,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笔者认为,不管投资公司有什么理由都不是推行“一票两价”的借口。因为,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价格原则,必须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可是投资公司却欺负外地游客,搞“一票两价”,违背了价格公平原则,这笔账不能不算。那么这笔账到底怎么算呢?公众拭目以待。

  处罚投资公司并不是外地游客和公众的目的,事实上大家关注和不满意“一票两价”的真正目的是希望执法部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维护市场价格公平。毋庸置疑,如果有一家投资公司搞旅游项目票价歧视而不受处罚,则会损害法律法规的威严,同时,这种做法就会被其它地方摹仿。如此一来,那么旅游项目票价就成了“互坑式游戏”,大家纷纷宰地外游客,于是彼对客,而且,就看谁能宰、会宰,结果,旅游市场和旅游票价没有最乱、只有更乱。

  违背公序良俗

  在价格上宰外地游客,是一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而且,地方保护主义损害外地人的利益,本身是一种短视行为,一旦外地人上当以后,害怕被宰,就不会再来了,地方的形象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并被贴上“排外”的标签,将会成为全国反面典型。再者,投资开发的旅游项目只能“孤芳自赏”,这显然违背了投资开发旅游项目的初衷。同时,还会因为“价格伤害”损害投资方的利益。所以,这种看似“高明”的“一票两价”可以缓和本地人的情绪,但危害之大,远远超出意料之外,别再干傻事了。

  当然,如果旅游项目定价太高,应当及时下降价格。退一步说,如果因为本地人为旅游项目付出了很多,投资公司希望回馈本地人,当采取其他方式,比如分享开发红利,或者免费为当地建设公益事业等等,而不是直接推出“一票两价”这种歧视外地游客的办法。

  是一种歧视性市场行为

  与我国旅游高票价做法不同的是,一些发达国家景点维护大都由政府出资,列入财政预算。不少名胜古迹根本不卖门票,即使卖门票,景点门票价格也普遍低廉。比如,法国的卢浮宫、巴黎圣母院等举世闻名的景观每年吸引众多游客观光。对这些宝贵的“财富”,法国政府始终采取“低价策略”弘扬民族文化。相比之下,某些景区门票价格居高不下,还导演“伪听证会”谋求门票涨价,值得反思。如果景区不能回归公益本质,仅靠对本地游客的优惠让利,又能多大程度上激活民众的旅游休闲热情呢?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著名的文化遗产,是全体国人共享的名胜。地方只是名胜古迹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票价论价值,更不能只优惠本地人。不管是本地游客,还是外地游客,他们在市场上消费应该享有公平的市场权利。《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不得有实行价格歧视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日照该景区在旅游票价的问题上,设立双重标准,外地游客票价是本地游客的四倍之多,就是一种歧视性市场行为。

  景区价格“内外有别”不宜过度解读

  其实,就现实来说,很多地方之的推行“本地人优惠”的政策,其实有着某种特殊的利益考量,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景区,有了当地人的低价准入后,也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商机。本地人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进入景区,既可以方便推荐和服务自己的外地朋友,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也让自己的本地人优势得到显现,并因此扩大景区的商业推广和营销渠道。

  不可否认,景区确实具有公共资源的属性,甚至作“全民共有”的理解也无可厚非。不过,基于地域等客观因素,本地人与外地人确实很难做到一致,其间存在很多的利益考量与不确定性因素。比如在贡献上,本地人和外地人明显有差异,而在对景区的后续建设上,两者之间也无法做到“完全相同”。加上“视觉疲劳”等因素,即便给予本地人相当优惠的政策,其也未必就会“天天逛景区”并过度消费。因而从某种意义讲,给予本地人景区旅游项目价格优惠,更多是基于形式上的尊重,也是基于更好的服务外地人的需要。

  很多人到其他地方的旅游,首先会想到找一个熟悉情况的当地人,作自己在的介绍人或者旅途的陪伴者,让自己对景区有更深入的了解。而景区附近的当地人,也会因为有价格优势而具有获得感,从而成为义务的推广者和营销人。如果把景区所在地的当地人,视为扩大化的“景区导游”或者“服务者”,那么其获得相对优惠的景区价格照顾,无论从情感接纳上,还是市场需要上,都会少一些分歧而多一点共识。

  (据光明网、北京晨报、长江网、东方网等综合)

关键词:旅游项目,一票两价,优惠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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