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实向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
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 张天虎)9月6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落实向贫困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 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可高定2档(2级),调出该地工作时取消高定的工资。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努力提高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贫困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有效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时,鼓励贫困地区根据自身条件,尽量申请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吸引名校毕业生到河北省贫困地区工作,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房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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