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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食品、学校周边食品 河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长城网 作者:王嘉禾 张岩 2016-09-09 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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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河北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学校周边小食品摊点等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关注食品安全。资料图。

  河北省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根据要求,监管人员将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要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今后,监管部门还将把为学生提供临时托管和餐饮服务的“小饭桌”“学生公寓”以及寒暑假期间短期开办的“冬令营”“夏令营”等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根据要求,监管部门将组织对上述临时托管机构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摸清底数。详细登记其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建立监管档案。从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加工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明确开办标准。针对以上托管机构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周边“一元食品”将被重点检查

  据了解,河北省还提出,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要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及索证索票不全的食品、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学校、幼儿园百米范围内小摊点坚决取缔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此次检查将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小摊点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经营的食品小摊点。

  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三小”条例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并及时公布,引导食品小摊点进入集中交易市场或划定区域依法经营。

  石家庄:零食摊扎堆 校门口食品安全需警惕

  校门口的小吃摊。长城网记者摄

  近日,河北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开展集中整治对学校门口的摊位、超市和餐饮单位重点治理,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

  川味辣条、火爆鸡筋、烧烤风味的“羊肉串”、“话梅猴子棒”、“香辣鱿鱼片”……五角一元的食品摆放在摊位上。“我最喜欢吃辣条和干脆面了。”记者了解到孩子们非常喜欢购买这些小零食。

  “孩子经常购买这些零食,非常喜欢吃。这小小的心愿我一般都满足他,虽然有些担忧。”刘女士说,她的儿子今年已经三年级了,平时上下学路过小摊点的时候都要买上一些,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她都允许,但是内心对这些食品的安全问题还是存在疑惑的。

  开学之际,河北省提出8月底至10月底将以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小超市、食品小摊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小摊点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和学校、幼儿园门口100米范围内经营的食品小摊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不合格食品、无证经营食品以及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含有违禁药物食品等违法行为。市民可以拨打“12331”等热线,有关部门将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河北省食药监近期检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抽检信息,“宫廷猎宴”野生杏仁、“御利”老冰棍和“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均被检出不合格,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提高警惕。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23大类,共抽检样品135批次,其中合格132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不合格名单中显示,商标为“宫廷猎宴”的1批次野生杏仁被检出不得检出的苯甲酸;商标为“御利”的1批次老冰棍被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商标为“天天一泉”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为此,提醒消费者当发现饮用水出现明显的异味时,请不要饮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石家庄:专项整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随着中秋、国庆日益临近,为保障市民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早已开始食品全领域抽样检测工作。

  新华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几个环节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力度,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要求,严厉查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

  另外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以大中型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校外小餐桌、饮食摊点等为重点场所,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鲜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宾馆和饭店自制、销售月饼行为的监管。

  节日期间食品抽检也将更加严格。制订节日食品抽检计划,加强对双节热销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以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散装食品和各类节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

  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食品行业监管力度,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展了一个月的食品全领域抽样检测工作。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抽检了500多个批次的食品,通过监督抽检,做到了食品安全预警前移,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将会就抽样结果对商品进行跟踪监督。

  另外,该局要求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立不少于5平米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和检测人员,对蔬菜类、水果类、畜产品类和水产品类共计36种产品在进场交易、上架销售前进行自检。做到每日检测,集贸市场每天检测样品15批次以上,大型商超每天检测样品10批次以上。

  (据河北日报、燕赵晚报、石家庄日报等综合)

关键词:河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王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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