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12315指挥中心发布双节消费提示
长城网邢台9月13日讯(记者 张强 通讯员 聂玉燕)昨日,根据往年双节期间的投诉数据,邢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双节消费提示,提醒市民慎重选购节日礼品,理性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外出旅游签合同要注意细节,谨防消费陷阱。 网络图片。
慎买流动摊点销售的礼品 “中秋”节临近,月饼、保健品等礼品成市民走亲访友的首选商品。该中心提醒,购买节日礼品,要到资质证照齐全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购买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的流动摊点销售的礼品;购买食品类礼盒装礼品时,看好外包装的标识,尤其要认准是否有“QS”标志,切勿购买标识不齐全或没“QS”标识的商品;选择水果礼盒,建议消费者最好现场挑选水果,称好重量后,再让商家封装。 购买促销商品也要货比三家 节日期间,商家打折、返券、电子红包等促销活动增多,有商家可能在促销中会采取“先升后降”、“许诺不兑”、“虚假有奖销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该中心提醒,节日购物,消费者要货比三家,并留意商品日常的销售价格,谨防商家虚假打折;理性对待商家促销,针对商家推出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等,促销活动中商家作出的任何承诺尽量以书面形式确认;细心检查商品质量,当场验货,并索要购物凭证和“三包”凭据。 外出旅游要携带旅行合同 节日期间,不少市民选择外出旅游。该中心提醒,要选择有正规经营资质,商业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其约定的旅游路线、旅行时间、交通设施、食宿条件、购物安排、自费项目、违约责任是否合适合理,对其中含糊不清的内容要及时与旅行社协商、修改,若有未尽事宜,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旅游合同、发票等相关票据,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建议消费者随身携带旅行合同,购物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景点门票和购物凭证,为日后维权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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