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司法厅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河北司法厅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长城网9月13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9月12日下午,河北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 会上,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王小青对《问责条例》出台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了深入解读,其他中心组成员交流了学习体会和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印发《问责条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标志着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又增加了一个“利器”,对于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厅党委书记、厅长穆思山主持学习,并就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并提出要认真学习领会,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狠抓贯彻执行,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强化执纪监督,充分运用《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用足用活7种问责方式,让失职必问责,问责定从严成为常态;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问责条例》为准绳,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下、晒在阳光下,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关键词:司法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