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长城原创 >>

河北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首次工作会议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欣 刘昆鹏 2016-09-29 22:34:2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河北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现场。 长城网 张欣 摄

  长城网9月29日讯(记者 张欣 刘昆鹏)为适应河北省当前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形势,切实发挥政府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9月29日,河北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首次工作会议在河北省血液中心召开,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22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绍廉所做的全省无偿献血工作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河北省实施<献血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北省采供血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血液应急保障预案》等一系列保障性政策,通过建立团体应急献血队伍,拓展献血服务网络,强化血液安全管理,实施献血报销惠民工程,使河北省无偿献血政策环境、宣传环境、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了更多的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人次由2008年的48.8万增加到68.75万,增幅达到40.9%;年采血量由154.9吨增加到241.31吨,增幅达到55.8%;年临床用血由127.4万单位增加到224.7万单位,增幅达到76.4%;采供血工作基本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河北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

  与会成员对《河北省无偿献血奖励办法(送审稿)》、《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两个政策性文件进行审议,待修改意见完成后印发。《河北省无偿献血奖励办法》是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制定的河北首部无偿献血奖励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制定出台,对于建立完善河北无偿献血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不断壮大稳定的无偿献血者队伍,有力保障全省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今后,我省将根据《奖励办法》中设立的‘河北省无偿献血奉献奖’、‘河北省稀有血型无偿献血奉献奖’、‘河北省无偿献血促进奖’、‘河北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奖’等四类奖项,每两年组织一次奖励活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建明介绍说。《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是各无偿献血各成员单位部门落实社会管理职能,推进无偿献血法治化管理的具体体现。通过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目标考核,将无偿献血的普法教育和公益性宣传与各无偿献血各成员单位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效拓展和延伸无偿献血宣传渠道,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公益氛围,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

  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靖受许宁副省长委托,就做好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他强调,无偿献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大局。随着河北省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释放,河北的临床用血量将快速增长。但无偿献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血液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因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省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法治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我省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无偿献血重点工作。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和卫生计生委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献血服务网点等基础设备设施的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新闻广电、教育、卫生计生、红十字、司法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落实《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对公益广告宣传和居民无偿献血知晓率等方面的考核要求。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血液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提升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财政、公安等部门要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和措施保障,支持核酸检测的持续开展,有效降低输血“窗口期”风险,坚决杜绝血头、血霸现象在河北出现。要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组织保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有效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无偿献血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关键词:无偿献血,工作会议,卫计委

责任编辑:张欣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