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四个条件可申报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
资料图:工业云助推产业升级。(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10月16日讯(记者 赵晓慧)记者10月16日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日前,该厅下发《关于申报2017年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项目的通知》,就申报事宜做出说明。 《通知》称,申报试点项目须具备4个条件。在河北省进行工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实行企业化运作,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或组织。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及软硬件环境,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和运营情况正常,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和自主管理运维能力;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职工总人数的60%,总人数不少于15人。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试点项目具备相应基础条件,并计划进一步完善功能和拓展市场。列入国家和省信息化类试点示范的,取得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创新成果或奖励的,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通过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试点。 限制条件包括两项,存在任何一种情况均不得申报。这两种情形分别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经营管理、企业诚信、节能减排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据悉,对于申报成功的试点项目,省工信厅将择优纳入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库,并予以重点培育。不仅优先推荐试点项目单位争取国家“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等项目支持,还优先支持试点项目单位申请省技术改造、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并根据2017年项目预算情况,优中选优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积极推动试点项目跨区域合资合作,通过人才、技术、资金的对接和专家指导,提高试点项目建设水平。 此外,省工信厅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加大对省认定的行业云或区域云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和扩大平台影响力,引导企业上云。 |
关键词:工业云,大数据,试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