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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战]河北196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岩 2016-10-20 2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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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河北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当头炮”,按照新发展理念科学制定规划,分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根据《河北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实施计划》和《河北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启动方案》,2016年全省共启动搬迁人口15.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人,同步搬迁人口6.2万人,超出省下达任务2.6万人。

资料图。

  河北省召开易地扶贫搬迁现场观摩调度会

  赵勇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对标先进、聚焦问题,把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灾后重建、乡村旅游、山区综合开发与生态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就业、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问题,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要抓住入冬前关键时期掀起施工热潮,及早谋划明年的搬迁工作,努力开创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局面。

  张庆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和张家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出我省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其中“十三五”时期需易地扶贫搬迁42万人,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目前,省级层面的统筹设计、政策支持已相对完备,现在关键是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市县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既定目标,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做深做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决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一要以摸清底数作为基础。把建档立卡、因洪灾致贫、同步搬迁的人数摸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二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完善省市县分层级、相配套、易操作的规划体系,尽快制定京津对口帮扶规划,科学安排年度计划,选址建设重点向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产业基础较好的中心村集中。三要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施工管理,统筹推进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把搬迁项目建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安全工程、民心工程。四要以公司平台为载体。加快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尽快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拨付,加强风险管控,为工程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五要以后续扶持为保障。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选好发展路子,拓展就业途径,落实兜底政策,做到易地搬迁与产业发展、劳务输出、社会保障同步实施。六要以关键要素为支撑。利用好国家和省里在土地、资金方面出台的支持政策,促投资、赶进度,力促项目早日开工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宣传动员,全力抓好中央和省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贫困群众能够搬得出、住得好、有事做、能致富。张庆伟最后强调,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正处于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今年河北要实现100万贫困人口、19个贫困县脱贫,这个硬任务必须要不折不扣完成。各有关市县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负责做好贫困退出工作,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更好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十三五"河北42万农村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两步走"

  保障基本,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根据方案,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为“两步走”,2016年至2017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2.6万人;2018年至2020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其他符合条件、有搬迁意愿的29.4万农村人口实现应搬尽搬。

  实施这项工作要遵循四项原则: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不搞强迫命令,防止出现“运动式”搬迁。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资源环境特点,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对人口的承载吸纳能力等因素,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形式多样、有利于发展的安置方式,坚持相对集中安置,科学编制搬迁规划,合理确定搬迁目标任务和安置方案,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

  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精准施策、创新机制。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自愿基础上应搬尽搬,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地方政府整合各类资金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着力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有效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方案要求,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hb 省将从土地、住房、就业、社保、产业、金融等方面给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其中,允许政策范围内的贫困县将节余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流转使用;对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区)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允许补充耕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整体搬迁至城镇的易地扶贫搬迁村可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享受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税费减免、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金融贷款等政策支持,与安置住房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和省相关投资支持范围。对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就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方案明确:按照国家确定的“保障基本”原则,中央投资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同步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可适当提高,但超出部分的费用全部由搬迁户个人承担;在旅游景区及周边的安置点,各县(区)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进行一宅一户安置,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让搬迁农户有空间搞农家乐、民宿等经营项目,提高增收致富能力。

  为保障搬迁对象能够最大程度享受搬迁政策,对于由政府负责安置的搬迁对象,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国开行和农发行发放的政策性长期贷款以及群众自筹资金,进行搬迁对象住房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再发放现金;对于选择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的,综合测算投入规模,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参考标准为2万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享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参考标准为1.5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人均奖励参考标准为1.5万元。具体标准由相关县(区)统筹地方财力自行确定。

  河北省196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开工

  为精准识别搬迁人口,精准确定搬迁规模,我省出台了相关文件,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逐村逐户开展搬迁意愿调查,建立了搬迁人口数据台账。其中,2016年启动搬迁的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已落实到村、户、人。结合“7·19”灾后重建,对列入2017年启动搬迁的贫困人口进行了核实,确定搬迁贫困人口35640户、97766人。

  根据估算,我省“十三五”时期将完成4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总投资约252亿元。为此,我省组建了省级投融资平台——河北易地扶贫搬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统贷统还全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

  截至10月13日,31个县(区)项目实施主体均已组建运营,河北易地扶贫搬迁公司已向25个搬迁县(区)投融资实施主体下拨各类资金12.4亿元,其中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贷款突破1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49亿元,地方政府债3897.42万元,同步搬迁人口贷款5213.5万元。

  河北省在集中建设安置小区的同时,同步做好搬迁贫困人口后续脱贫产业发展。截至9月底,共计实施880余个产业就业项目,项目覆盖16497个贫困户、95959名贫困人口。

(据河北日报、人民网、河北法制网等综合)

关键词:脱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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