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级法院:“飓风”行动破解执行难
长城网邢台10月28日讯(记者 齐彦红)10月27日上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近期邢台市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布了失信惩戒及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采取措施: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省法院决定自2016年9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2016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邢台市中级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据悉,截至9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590件,案件受理数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62.77%,实际执结8895件,未结7695件,实际总执结率53.62%(不含符合终本条件的中止案件),同比上升19.71个百分点,结案总数同比增加5439件,如加上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总结案率74.85%。 集中执行战果显著。截止到9月30日,行动开展一月余,两级法院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9次,平均每个法院3次,累计出警603人次,出动警车143车次,执行重点、疑难案件123件,当场执行完毕78件,达成和解44件,采取拘留措施7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12人,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价值3230余万元。 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陕西高龙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石家庄诺奇热力管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案自2011年起诉,经历陕西、河北、北京三地法院审理,作出六份判决,申请执行人陕西高龙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向某中级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近三年执行无果,申请执行人陷入债台高筑、举步维艰、几近倒闭的境地,当事人多次上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定邢台中院执行。 邢台中院于2016年1月8日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案由于诉讼时间久、地域跨度大、涉及法院多,造成当事人之间矛盾深、积怨久,且已经过近三年执行未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信任。对此,执行法官连续四天前往石家庄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地产、工商等财产线索采取地毯式排查。 通过调查,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将公司资金转移存入到个人账户,再将公司的营业款作为个人往来款入账等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行为。该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院于2016年8月25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被执行人在执行法院的高压威慑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使得历时四年诉讼,三年执行的“骨头案”成功执结,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420万元,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就“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
关键词:法院,“飓风”行动,执行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