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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将实施市场主体三年倍增工程

来源: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2016-10-30 14: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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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李云峰 摄

  长城网邢台10月30日讯(记者 齐彦红)10月28日下午,邢台市召开市场主体发展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全面落实邢台市“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促进全市市场主体大发展、快发展,增强邢台市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制定出台邢台市市场主体三年倍增工程实施方案。

  该方案要求,通过努力,2016年至2018年,全市每年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5万户。私营企业每年新增13000户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私营企业总量实现倍增,突破10万户。

  该方案指出,邢台市将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新登记内资企业下放到桥东、桥西区注册,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有限公司一并下放到桥东、桥西区注册;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逐步实现就地登记;对电子商务、商业、咨询服务业等,允许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或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支持创业孵化器发展,允许电子商务企业统一代办、允许第三方交易平台为其平台上的经营者统一代办登记注册和企业信息公示等业务。

  邢台市还将实行注册登记“住所宽进”制。在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三个放宽”,充分释放场地资源,即允许经利害关系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产权不明及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场所,经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个体工商户以租赁协议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予以登记。

  实行市级名称“无资本限额”制。凡申请冠“邢台”名称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不重名的一律核准。支持企业申请使用无行政区划名称和省级名称,对于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办理登记的,积极帮助企业跑办。申请冠河北、邢台名称的企业,通过网络远程核准后,由县(市、区)直接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凡符合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的内资企业,可在所在地县(市、区)直接办理企业集团登记。

  邢台市将优先支持节能环保、物联网、云计算、养老服务等新型行业产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表述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用语。

  此外,邢台市还将对国家、省、市、县市区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国企改制以及企业上市等实行“工商顾问”服务,将指派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协办,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无休日服务、保姆式服务等,帮助项目尽快落地。京津冀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邢,均实行“落地签”,企业只要提交新址住所证明,即可先行办理变更落地。要求变更新企业名称的,将及时予以办理。

  外地企业到邢台投资设立分公司的,不受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限制,均可以申请设立邢台分公司;中央直属、部属、省属等垂直管理企业的分公司及异地有限责任公司在邢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在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注册。

关键词:市场主体,实施方案,邢台市

责任编辑:齐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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