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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实行机动车常态限行 保定11日起单双号限行

来源:长城网 作者:赵鹏 2016-11-11 1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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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该市决定今冬明春采暖期间实行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

资料图。

  石家庄市区实行机动车常态限行

  石家庄决定今冬明春采暖期间实行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限行区域: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

  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施机动车牌尾号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为方便市民出行,每天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石家庄市同步轮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限号措施。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机动车有: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纯电动9座以下载客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年底前石家庄可能出现至少四次重污染天气

  据介绍,冬季是石家庄市大气污染较重时期,尤其是今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秋冬季我国北方地区包括石家庄将南风多、逆温时间长、静稳天气多,很不利于污染物扩散。

  更有气象专家透露,从10月下旬到年底,石家庄市很可能会出现至少四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加之,石家庄市即将进入采暖期,燃煤消费量将大幅上升,大气污染排放量增加与不利气象条件相互叠加,防治难度将明显加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对辖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进行严防严控,尽最大努力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新闻多一点:

  河北最新限行一览

  保定11月11日起单双号限行

  保定市于2016年11月11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原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实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保定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的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拖拉机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市公安局、农业局联合查处。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支队备案。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证照的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5.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廊坊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限行

  为保障市区供热管网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和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廊坊市公安局决定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7:00至20:00与北京市、天津市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同步限行。

  限行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0号管理。

  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

  途经廊坊的大型货车严禁进入和穿行廊坊市区。限行期间市区公交免费乘坐,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衡水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11月9日至11日衡水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衡水市于11月9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实施范围:市区及县城;实施时间: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至24时;限行对象:禁止重型、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市区内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唐山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1月9日至11日,唐山地面气压场转弱,大气静稳指数较高,气象条件对污染物扩散不利,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和稀释。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1月8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Ⅲ级黄色预警响应。在天气发生好转时,指挥部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邢台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邢台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6年11月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河北公安交管网等综合)

关键词:限行,石家庄,河北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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