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全面推广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长城网秦皇岛11月17日讯(记者 祖迪)11月16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公安局获悉,秦皇岛市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式建立并顺利运行。 据悉,该系统的建立与推广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公章刻制业的治安管理,规范公章刻制业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和打击制售假印章、假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秦皇岛市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章用户的合法权益,全力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据介绍,秦皇岛市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通过公安部检测合格的、全国首家采用物理公章与电子公章相结合的“物电一体”模式的信息系统,目前为全省最先进。系统具有独创的变形字库与专业模板库相结合的印章排版技术,极难仿造;公章内置“一体化”防伪芯片,通过系统写入备案入网信息后,可实现语音识别公章真伪;章面还刻有系统自动生成的13位印章编码和防伪纹线,且每枚印章的印章编码和防伪纹线全国唯一,无法仿制;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把全市公章的有关信息(包括图形、加密网纹、公众识别码等)全部输入系统,实现公章从登记、审批、制作、验印、比对、储存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此外,系统可实现与公安机关八大资源库进行实时比对,便于公安机关对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于10月正式下发了《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起,凡未在公安机关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纳入公安机关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公章,一律视为非法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 自2016年11月1日起,秦皇岛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外资、内资及个体工商户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含钢印和银行专用铜章)等所有冠有单位名称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新刻(换)制公章时,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执法公开—警务公开—便民利民措施”栏目,查询了解刻制每类公章需提交的备案材料,然后到县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治安)部门办理公章备案入网手续,领取具有防伪功能的“刻制公章备案登记证”,并凭“刻制公章备案登记证”到本辖区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截至目前共16家)刻制公章。 原有已在公安机关履行纸质备案手续刻制现仍在使用的公章(含钢印、铜章),可继续使用。同时,本着自愿原则,鼓励公章用户自行更换经过网上备案的新型防伪公章,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所有公章的“换代升级”工作。此外,公章用户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玺印章”查询相关公章的备案信息,辨别公章真伪。 截至目前,秦皇岛市已通过该系统为5000余枚公章(含法人章)进行了入网备案,推广使用工作进展顺利。“新公章使用起来更加方便,而且安全性极强。”一位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治安)窗口办理换章业务的企业工作人员如是说。 |
关键词:公章,信息系统,仿造,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