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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重污染天气亮剑!看河北各地如何做?

来源:长城网 作者:陈美冉 2016-11-17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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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再次遭遇雾霾天气,河北各地积极出台应对措施。其中,石家庄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限行;保定多措并举降低燃煤排放;邢台十项措施保障空气质量……

  11月16日,石家庄市公交车供乘客免费乘坐,倡导人们低碳环保出行。图片来源:河北日报

  河北各地采取措施应对雾霾天

  石家庄:倡导低碳出行乘坐公交免费

  11月16日,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再次遭遇雾霾天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主城区和县(市)城区每日(含公休日、节假日)7时至21时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同时,对城区内各在建工地及有关施工单位禁止一切土方作业,加大洒水抑尘频次,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覆盖。

  保定:多措并举降低燃煤排放

  为应对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带来的空气污染,日前保定市决定,自11月15日至12月31日,实施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措施。

  严控燃煤污染。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市区三环以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商户、家庭等的取暖、生产经营和炊事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城中村(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工的村(居)民家庭,采用电暖器、空调等临时性过冬采暖措施。市区三环以外,荣乌高速、京昆高速、保沧高速、保阜高速、京港澳高铁以内范围未实施或未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的地方,使用洁净能源替代散煤。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的全部停止使用,1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全部停止使用。

  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市区实施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7时至21时,单双号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全市范围内渣土运输车停运,市区三环及以内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

  企业限停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水泥行业(含粉磨站)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实施错峰生产。铸造、氧化锌、煤矸石砖、页岩砖等涉煤企业或生产工序停止生产。钢铁企业限产30%,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闷炉(停产)。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油漆、铁艺、喷涂等涉气加工作坊一律停业。

  严控扬尘。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供暖、市以上重点项目及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对砂石料等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裸露土地非冰冻期每天进行洒水抑尘,结冰期采用抑尘剂等其他措施抑尘。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生产。

  禁止露天烧烤。市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一律停止营业。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落叶、垃圾等废弃物。

  邢台:十项措施保障空气质量

  日前,邢台市出台《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自今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实施空气质量保障十项措施。

  实施机动车限行。市主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机动车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实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的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外,全市其余1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钢铁、焦化和锅炉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玻璃行业,所有在产玻璃企业减排15%以上。

  加快推进“煤改气(电)”工程。力争201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核心区5万户、推广区10万户改造任务。

  集中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全面清理市区散煤(含蜂窝煤),引导未完成煤改气(电)的城中村居民冬季采用电暖器、空调等设备取暖,实现核心区“无煤化”。

  严控扬尘污染。2016年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严查渣土运输车辆超载运输、抛撒遗漏。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在107国道进市区路段,设置机动车尾气固定监测点,对尾气不达标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禁止在市区通行。

  严禁各种焚烧行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市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内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含单位食堂)一律停业整顿。

  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完善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和应急体系。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以日计罚,对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督查曝光。对组织落实强化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严肃问责。

  唐山: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

  唐山市从2016年11月17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黄色三级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同步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自11月17日7时起,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禁止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市区、县(市)城区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全市范围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限产减产措施,完成三项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电力企业可以不再采取限产措施。

  衡水:实施车辆单双号限行

  衡水市自16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为Ⅱ级,在建工地将全部停工,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衡水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6次洒水抑尘作业。

  此外,为应对此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同时加强措施,实施“四停”:停炉——所有工业燃煤锅炉闷炉保温。停烧——联防联控,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停工——在建工地全部停工,渣土运输、商砼搅拌运输一律停止。停驶——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车辆限行于16日0时开始执行,采取单号单行、双号双行原则,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对非法上路车辆严查严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邯郸:车辆限行道路更畅通

  邯郸市从2016年11月16日0:00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其中,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每天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11月16日至20日每天对不同车辆号牌进行限行治理。

  当天上午10点之前交警检查到限行牌照出行的车辆对驾驶员进行劝返,上午10点之后违反限行牌照的车辆出行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期间,新世纪商场、天鸿商场的大屏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滚动播放,同时市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对该信息进行了公布。在治理中,交警采取电子眼抓拍与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治理点交警在采取处罚手段的同时,积极采取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彰显了交警执法人性化。

  定州: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升至二级

  定州市从11月16日0时起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升至二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交通限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0.6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周一限行5和0,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车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企业限产。按照“一厂一策”降低生产负荷,除保障民生外,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性(洗浴、饭店、宾馆、门店、建筑工地等)燃煤设施,工业企业生产性燃煤设施全部停止使用;加强对厂区内煤堆、料堆的围挡与覆盖;铸造、防水卷材等工业企业生产中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工序全部停产。

  停止部分施工作业。建成区内停止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全市范围内混凝土搅拌站停止施工,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渣土运输车辆停运。

  新闻多一点

  河北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雾-霾黄色双预警天气

  河北省气象台11月16日11时、17时两次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6日夜间到17日白天,唐山、秦皇岛、廊坊南部、保定、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有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提请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御。

  预计16日夜间到19日,全省维持静稳天气形势,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雾和霾将持续,中南部地区有中度霾,局地重度霾,空气质量可达中度到重度污染。17日、18日早晨,平原大部地区有雾。19日下午开始,雾和霾将逐渐减弱或消散。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河北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19日,河北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等7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据此,11月15日,河北省大气办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上述7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1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河北: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根据省大气办通知,11月16日零时河北中南部7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11月15日,省环保厅连夜派出5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到各地督导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组将采取明查与暗查、昼查与夜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预警发布、各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还将检查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施工现场抑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情况,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情况。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将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惩重罚,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据长城网、河北日报、环渤海新闻网、衡水新闻网、邯郸新闻网综合)

关键词:重污染,河北,雾霾,限行

责任编辑:陈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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