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人注意啦!灵活就业人员15日起可申领社保补贴
导语:12月15日至12月23日,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资料图。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2月15日起可申领 时间安排:12月15日-12月23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2017年1月4日前,经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报所在区人社局审核。1月13日前,各区人社局审核公示后,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1月24日前,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两类人可申领社保补贴 《通知》指出,本次补贴主要针对两类人群: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章,已登记“灵活就业”)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登记“灵活就业”)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补贴时要带缴费凭证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以石家庄市地税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收据为准;医疗保险以河北银行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存折划扣项复印件或银行网银体验机(多媒体自助一体机)打印的对账单为准。保险收据、对账单要求清晰,缴费期与申请期限一致。 其他在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单位代管档案的人员,依据代管单位出具的正式收据及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申请期限内的缴费证明。 所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特别注意: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过期不补,按月累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限。 新闻多一点 灵活就业人员抓紧时间缴养老保险 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再跨年度缴费,也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往年的养老保险费,因此,要缴费的人员应尽快缴费。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不管一年分几次缴费,每次缴费的标准只能选择一个,每月只能缴纳一次,因此,建议缴费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即每年的7月下旬进行缴费。而目前已经是临近年底,还没进行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赶紧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已经登记过但2016年还没有缴满全年的,赶紧到社保局或银行去缴费,银行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就会停止缴费,建议需要缴费的人员在12月25日前去银行缴费。 (据燕赵晚报、新华网、河北日报等综合) |
关键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