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12315发布“双十二”消费提示
长城网邢台12月8日讯(记者 刘杨 通讯员 李云峰)“双十一”后,邢台12315平台接收到消费者涉及网购的咨询量激增。集中反映的问题有: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拖延发货、虚假宣传、快递延误等问题。火热的“双十二”网购潮即将到来,邢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建议消费者理性网购,并注意以下事项: 务必选择大型、正规的网站购物,认准网页底部工商备案的红盾标志,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要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弹窗,不要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切勿直接转账、汇款。 根据实际需要理性网购,不盲目抢购打折低价商品。购买前货比三家,可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比对促销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被虚假折扣所忽悠。同时,应谨慎购买网上售价与线下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 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双十二”促销规定,清楚红包、优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看清是“订金”还是“定金”、能否退还。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为避免商家搞活动当天交易量猛增、物流压力引发的包裹滞留问题,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避开交易高峰。对于贵重易碎的商品,消费者务必验货后再签收,避免维权“有理无据”。购买食品时,由于节日交易量增多,物流公司往往不能及时发货,造成收货延时,食品腐烂变质,因此下单前一定要注意食品保质期,并且充分考虑快递因素。 当网购发生纠纷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过网购平台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其中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关键词:邢台,“双十二”,网购,理性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