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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乐市法院公开审理涉22名被告刑事案

来源:长城网 作者:唐新华 韩晓寒 2016-12-13 17: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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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审判区。杨月娟 摄

  长城网石家庄12月12日讯(唐新华 记者 韩晓寒)12月8日,石家庄新乐市人民法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大审判庭,公开审理了秦某、康某等22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一案。2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庭审,被告人家属40余人参与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某某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康某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默某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候某某聚众斗殴罪;乔某寻衅滋事罪;成某寻衅滋事罪;刘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田某某聚众斗殴罪;郭某故意伤害罪;刘某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康某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林某寻衅滋事罪、赵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张某某寻衅滋事罪;秦某波故意伤害罪;李某故意伤害罪;穆某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唐某某聚众斗殴罪;杨某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周某某聚众斗殴罪;秦某某聚众斗殴罪;田某某寻衅滋事罪。

庭审现场。杨月娟 摄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多达22人,多数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其中:14人在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羁押;1人在灵寿县看守所羁押,7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庭审诉讼参与人和被告人家属旁听人数众多,开庭时间较长,加上新建的大审判庭第一次正式启用,提押、庭审、安保、线路和饮食保障等工作压力巨大。

  为保证案件庭审安全、顺利进行,新乐法院作了精心准备,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制订详实可行的庭审预案。开庭前一天,石家庄新乐市政府副市长委托市政法委副书记组织协调召开了由法院、市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领导及小组成员参加的庭审联席会。新乐法院党组成员、主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就庭审准备工作进行了细化与分工。参会人员围绕着庭审工作进行了深度沟通,并就庭审预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庭审预案”分为10个小组,共出动100余名警力,其中:65名公安、交警与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队全体法警协同作战,分工负责提押、庭审、外围安全巡逻等安保工作。办公室确保庭审期间一日三餐及开水等后勤供应。各小组成员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确保了庭审准备充实、庭审顺利、程序规范。8日早6点半,全体提押人员到位,分赴石家庄第一看守所和灵寿县看守所,8时40分提押被告人到新乐法院。上午9时庭审开始,次日凌晨12时30分结束。院长全程重视,指挥有序,随时关注庭审情况。主管刑事和法警工作的副院长及检察院副检察长全程旁听了庭审。新乐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

  据了解,此次庭审历时15个小时,是该院被告人数最多、出动警力最多、协调配合部门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次,也是公检法等多部门纵向协调、横向联动、创建集中庭审联勤联动机制的一次成功典范。

  该案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顺利结束,因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被告,新乐市法院,刑事案

责任编辑:韩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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