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 牢记使命 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
法治统计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高度重视法治统计建设 切实增强法治统计建设使命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和反对弄虚作假。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深改组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毫不动摇地加强法治统计建设。 切实增强法治统计建设责任感。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者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要坚决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以强烈的使命感落实好法治统计建设的主体责任。 切实增强法治统计建设紧迫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权威尊严,刻不容缓。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大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力度,担当起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 突出抓好法治统计建设重点任务 切实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增强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 全面履行依法统计责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和党纪政纪规定,误导党和政府决策,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动摇统计调查的根基。统计部门要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的责任。 持续加大依法治统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把打击指令报送、冒名报送、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行为作为统计执法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肃问责追责,健全完善统计部门与有关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严格遵守统计调查工作业务规范、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使用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保密等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依法使用。 构建防范统计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重要统计数据审核评议制度,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大统计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牢抓住统计人员这个“重点”,提高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范统计造假能力。牢牢抓住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这个“基础”,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的支持配合程度。 强化法治统计建设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统计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法治统计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坚持党对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法治统计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建设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强化执法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 落实执法责任。切实承担起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和全员执法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特别是直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打造廉洁统计。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数字腐败,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法治统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快营造党政领导依法支持统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的氛围,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河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景祥) |
关键词:统计,法治,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