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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元旦实行 买卖银行卡3年内不得开新户

来源:长城网 作者:赵一鸣 2016-12-24 09: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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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租赁身份证,买卖账户的行为将不再是“法外之地”。明年1月1日起,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开新户,并且个人也很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买卖银行卡3年内不得开新户新规元旦实行

买卖银行卡将被列入“黑名单”。资料图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黑名单制度增加其违规违法成本

  人民银行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工商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银行卡特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银行卡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列入黑名单管理。

  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黑名单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开户或者拓展为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也将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此措施限制违规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限制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影响其征信记录,使违规成本大幅增加。

  这些重要的银行卡新规也要知道

  每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借记卡

  根据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已开立Ⅰ类账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据了解,办理银行借记卡需要在柜台办理,或者在银行通过自助设施,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办理,不可以在线上办理。目前,省会各银行都已对一线员工进行培训,更改系统。如果有客户前来办卡,银行员工会首先查询客户在本行是否有借记卡,如果已有借记卡,不再给予办理新卡,银行人员会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推荐客户开通Ⅱ类户、Ⅲ类户。

  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

异地存取款。资料图

  根据央行的规定,从12月1日起,各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不再收取异地手续费。也就是说,以后不管在哪个地方办的卡,在全国各地跑,同行取钱都不用手续费啦!省下的可是一笔“真金白银”啊!但是,跨行还是要收钱的!

  银行人士介绍说,这个规定其实是在基于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的基础上,给储户提供的方便,让储户持一张卡就可以全国各地免费使用。据记者了解,目前各银行都已修改了内部系统,从12月起不再收取同行的异地取现和转账手续费了。

  ATM转账24小时内可撤回

  在转账方面,央行此次新规最大的亮点是让储户ATM转账有了“后悔权”,通过ATM转账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你的钱就又回来了。

  此外央行还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才能办理资金转账。

  诈骗频现新套路防骗要警惕

警惕新型诈骗。资料图

  不少新型骗局先后被曝出,整体而言,骗子实施的其实就是“先转账、后取消”的诈骗套路。

  除了研究新骗术,骗子还结合老骗术,弄出一些新的转账“招式”,警方表示,“节目中奖+现金存款”、“切换英文界面+现金存款”即为两种常用伎俩。

  除了利用“时间差”,不少骗子还会假借国家新政策开展行骗,市民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诈骗短信声称自己是银行官方客服短信,说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必须进行实名补录、注销账户等吓唬你。如果手机用户登录短信中的诈骗链接,并按照要求进行所谓的“实名补录”,那么将会被自动扣款,多则上万元。

  当ATM转账有了防范措施,骗子们必然“另辟蹊径”,比如网银、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手机支付等,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骗子们的新战场。因此,防止被骗的关键还是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通过短信、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等途径获取的任何其他网银网址进行汇款。

关键词:银行卡,账户,新规,开户

责任编辑:赵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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