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的手机软件我做主”成为现实【长城时评】
大多数手机消费者都会发现,自己刚买到的手机还没有使用就已经安装了很多手机软件(应用程序),这对于那些对手机软件一窍不通的“菜鸟级”用户而言,的确是一桩好事。然而一些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这些由手机厂商在出厂前预装的软件,通常不可以被删除。倘若要对其修改或删除,就必须获得ROOT权限,但是这样一来手机厂商便不再提供售后保修服务。 手机被强制预装应用是一件糟心的事,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热议的话题。预装软件不但会让手机运行起来又卡又慢又耗电,还可能会在后台偷走流量,不知不觉产生大量话费。偷跑流量、侵占内存、盗取信息,霸气的手机预装软件让普通用户成了受害者。 事实上,为了提高利润率,手机厂商除了在手机做工上偷工进料外,更多的选择预装应用来降低成本。据悉,被刷过的手机无论激活与否,渠道商都可以获得每部约3到10元的利润。如此一来,手机厂商能降低手机生产成本,从而在竞争中形成价格优势;而软件开发商则通过预置软件推广了软件,增加了用户使用量,进而实现其经济利益。 手机厂商和软件商为了产业链利益选择直接忽略消费者的感受,预装软件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行业之间不公平竞争,还在客观上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了威胁。手机预装软件乱象丛生,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财产权,急需严加打击规范。 预装软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普通用户在缺乏技术支持的条件下,很难发现其恶意侵权行为,即使用户真的有所察觉,却很难在瞬间保存证据,由于取证难,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常常陷入困境。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规定》的出台,使得生产厂家或者商家都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无权将预装软件“强加给”用户,这无疑是给用户的权益保障做加法,将选择权还给用户,减少了预装所带来的抵触情绪。 当然,倒逼手机行业改变过去不合理的游戏规则,将选择权和自主权回归消费者,除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之外,完全寄托于手机厂商和软件企业的“恍然大悟”似乎也行不通。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出台规定后构建立体式的监管网络及严厉的问责机制,用法律武器帮消费者维权,让那些顶风作案者付出沉重代价。 工信部向手机预装软件开刀,可谓正当其时。若让其真正照进现实,还需要利剑高悬,严格把关,切断互相关联的利益链,提高违法成本,确保“预装的第三方应用需可卸载”新规能得到落地与落实。遏制住违法者的蠢蠢欲动,才能让“我的手机软件我做主”成为现实。 |
关键词:手机软件,强制预装,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