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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洪仁决定逮捕

来源: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7-01-22 2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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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月2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日前,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洪仁决定逮捕。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洪仁决定逮捕。

关键词:逮捕,王洪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宁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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