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垃圾围村”为新农村建设添堵【长城时评】
2月5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连续14年聚焦“三农”工作。这份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开展城乡垃圾乱排乱放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多位专家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要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目标,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来实现。(2月14日《法制日报》) 从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垃圾污染的重视,以及多位专家提出的治理农村垃圾污染“可以通过地方立法来实现”来看,“垃圾围村”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程度了,需要立法解决了。虽然国家立法的难度很大,通过地方专门立法是一个可行性选择,但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尽快将其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无论如何都显得尤为迫切。只要重视起来,并采取有力措施,哪怕是“先让地方立法解围”,困扰多年的“垃圾围村”,就有望得到有效治理。 农村垃圾的泛滥,目前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给村民带来健康威胁,影响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此顽疾最难治愈的原因就在于,农村垃圾数量多、分布广,集中清理难度大,随意倾倒普遍。而且,生活垃圾中的塑料、玻璃,以及其他一些化工产品不易降解,长时间积累已成巨大隐患,经过与土地的融合甚至土壤混合,给农业生产和生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生态灾难。农民一般对垃圾处理的意识比较淡薄,加上管理滞后,缺少垃圾处理设备等,就造成了目前的窘境。 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无法与城市相比,农村缺少垃圾处理的规则和场所。受缺少卫生填埋知识和技术设备所限,多数垃圾被倾倒于“默认”的垃圾场,长此以往,垃圾成山,仅靠人工难以清除,二次污染严重。事实上,包括垃圾污染的农村污染问题,近年已得到了一定重视,因为农村污染,从某种程度上说已超过了城市污染,而且危害更大,无论是种植和养殖,都是直接污染。不少地方采取焚烧方式,但造成的二次污染危害更大,也影响空气质量,因此,亟待需要一个新模式。 从目前看,对农村垃圾的清理,还缺少一个高效可行的方式,而最重要的,就是加大公共投资,如设立垃圾箱、垃圾站。垃圾分类城市目前都无法做到,更别说农村了,但至少先要有一个合理的倾倒场所和处理的地方。事实上,政府部门的管理缺位,市场主体人才的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的缺席,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等,都是主因。既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那就要舍得真金白银,为农村的环境治理补课。 如今,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如果“垃圾围村”持续,就会大大阻碍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乃至美丽中国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在拟立整治“垃圾围村”的时候,有必要把农村的垃圾收集与处理系统尽快建立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如果农村中出现“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那我们如何承载那份浓浓的乡愁?不仅如此,农村的垃圾隐患实在太多,如果不加以有效治理,土壤、江河湖泊都将被污染,将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戕害! 由此,治理“垃圾围村”,无论是地方立法,还是国家立一个大法,都显得十分迫切。哪怕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状况存在差异,却也要尽快投入资金补偿机制,否则,不仅给新农村建设添堵,更影响全面小康的大目标。(刘天放) |
关键词:中央一号文件,农村,垃圾污染 |